新聞背後/重判「35+顛覆政權案」以彰顯法治\梅若林

  「35+顛覆政權案」將於明日判刑。本案從審理開始,就遭到反華勢力的不斷干預施壓,意圖逼迫法庭「放生」所有被告。然而,庭審期間所透露出的海量證據,向社會清楚揭露了違法「初選」的「顛覆國家政權」本質,本案罪無可恕,罪成的被告必須承擔應有的法律後果。各界相信並期待,香港的司法人員能以無畏無懼、公正無私的精神,嚴格依法作出裁決,以體現香港法治的含金量。

  今年6月,法庭對「35+顛覆政權案」作出了判決,16名不認罪被告中,14人被判罪成,而律政司隨後亦對其中一名脫罪被告劉偉聰的裁決提出上訴。本案經過了超過100天的審訊,庭上列舉出大量人證物證以及案情細節,讓香港市民清晰看到,這場違法「初選」的本質,根本沒有追求什麼「自由民主」或「為了香港」,而是恰恰相反,企圖摧毀由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香港特區憲制秩序,癱瘓立法會以至整個社會,「攬炒」香港、出賣港人利益。

  「35+顛覆政權案」的重點有兩個:一是被告舉行的所謂「初選」,以及無差別否定財政預算案的計劃是否合法所為?二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是否僅包括武力手段?經過海量證據和法律理據的論證後,答案已經十分清晰。

  從一開始,案中被告參與立法會選舉的目的,就不是為了成為議員履行職責服務香港。他們的目的是以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和一切有關公共開支的議案作為威脅,造成香港政局不穩,以人為製造憲制危機,但透過大規模街頭暴動和其他手段令社會陷入停頓,對香港社會、經濟、民生造成災難性破壞,是打着民主旗號出賣港人福祉。

  「攬炒十步曲」罪無可恕

  法官在判詞解釋得非常清楚,所謂「35+」計劃的終極目的和用意,就是要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香港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涉案人士串謀通過所謂「初選」,達到取得過半數以上的立法會議席後,為迫使特區政府回應所謂「五大訴求」,無差別地否決特區政府的財政預算案及公共開支議案,迫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及最終請辭,使特區政府無法為市民福祉制定新政策或執行現有政策,破壞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權力和權威,必然構成嚴重干擾、阻撓或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和職能,顛覆國家政權。

  因此,被告們進行的所謂「初選」,並不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利,確切點說,基本法從未賦予任何人顛覆特區政府的權力。庭上的證據揭示,涉案人士提出的「攬炒十步曲」,首先通過所謂「初選」實現奪取立法會大多數議席,否決政府所有議案、癱瘓立法會、癱瘓政府施政,強迫政府解散立法會和行政長官下台,然後中央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反中亂港分子再煽動暴力發起「大三罷」等活動癱瘓香港,逼迫中央出手制止,讓外國勢力有藉口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而達成最終「攬炒」香港的目的。

  這也進一步回答了「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是否只包括武力行為的問題。香港國安法中「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中的「(其他)非法手段」,所指並不止於刑事行為,而是包括「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以外的手段,而法庭認為違反基本法,基本上已足以構成非法手段。既然「初選」是為了實現顛覆合法政府這個非法目的的第一步,自然也不可能被法律所容許,因此警方當日所採取的執法行動,也是合理合法。不如說,倘若當日警方沒有果斷引用香港國安法採取執法行動,難保今日香港不會有人利用同樣手段繼續煽惑群眾,癱瘓立法會以至整個社會,甚至還會讓人覺得這是「合法權利」,後果更加不堪設想。

  向外界傳遞清晰信息

  「35+顛覆政權案」涉及大量被告、證據、證供、相關人物,審訊長達100多天,但整個過程仍然全程公開透明。在律政司和執法部門全力以赴之下,以大量及完整的證據鏈,還原出整宗案件的真相,將這場違法「初選」的本質,還有被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事實公諸於世。審訊嚴格遵從了普通法原則,貫徹無罪論斷和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證據達不到百分之百無疑點的被告未被定罪,而律政司也僅就其中一人提出上訴,全程嚴格按照法律原則辦事。

  然而,就跟本港其他涉國安案件一樣,本案在審訊剛開始時,就已經受到了外國勢力持續不斷的施壓和抹黑,例如派出領事出場「監聽」、威脅制裁香港法官、逼迫海外非常任法官辭職等等。到判決出爐後,美國國會、英國、歐盟仍完全無視案件舉出的大量證據,將「顛覆政權」扭曲成所謂的「言論、集會和政治參與自由」。到近日本案快將判刑,海外反華勢力亦開始蠢蠢欲動,比如國際特赦組織便將正常的審訊過程抹黑成「香港人權崩潰」云云。

  但即使外國勢力繼續無所不用其極地為亂港分子開脫,也影響不了香港引以為傲的司法水平、影響不了香港專業高質的司法人員、律政司和執法人員。在本案開審逾100日期間,已充分證明外國勢力的施壓完全沒有影響相關人員的法治精神,也影響不了香港的司法獨立。相信在本案的量刑過程中,香港司法人員也會一以貫之,秉持高度專業的精神作出公平公正的裁決。

  「35+煽動顛覆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程度的一塊重要試金石,因此絕對不容有失。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就是「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特區法院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更是合理合法,正當正義,不容任何人置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