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案首宗民事索償 苦主勝訴

  加密貨幣交易平台JPEX涉無牌經營,兩名投資者聲稱相信JPEX持牌可信才開戶投資買入泰達幣,兩人其後發現賬戶內資產在未獲授權下被轉移,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JPEX香港和澳洲註冊公司及相關人等,追討24.7萬元泰達幣或185萬港元,成為首宗針對JPEX的民事索償案,JPEX在港註冊公司早前缺席聆訊。法官周昭雯昨日頒下缺席裁決指,投資者一方案情強而有力,案件明顯屬尋求產權濟助,裁定投資者一方勝訴及下令JPEX在港註冊公司須歸還或賠償涉案資產及支付訟費。

  原告Chan Wing Yan(音譯陳穎欣)及Lee Sung Him Herbert(音譯李崇謙)。7名被告依次為JPEX在澳洲的註冊公司「JP-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JPEX在港註冊公司「WEB3.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3個區塊鏈錢包地址持有人、場外交易所「Coingaroo」總經理趙敬賢,以及任何實施、協助、參與計劃,導致2名原告將資產轉移給上述6名被告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