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百豪任強積金諮委會主席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特區政府昨日(25日)公布委任多名人士出任公職。
行政長官昨日分別委任關百豪和麥萃才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的主席及副主席。有關任命為期兩年,由下月1日至26年10月31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諮詢委員會負責就積金局的效能和效率,以及《強積金條例》的運作向積金局提供意見,相信憑藉關百豪在強制性公積金制度及勞資關係方面豐富的知識及深厚的經驗,將有效領導諮詢委員會向積金局提供建議。
另外,財政司司長根據行政長官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強積金條例》)轉授的權力,委任何淑瑛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的主席。他亦委任儲漢松、李冠群和梁頌恩,以及再度委任歐振興和吳清發為上訴委員會成員。有關任命為期兩年,由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包括首末兩天。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昨日宣布有關任命時表示:「我們相信現任和新加入的成員將為上訴委員會的有效運作作出貢獻,並明智而審慎地確保上訴委員會履行其法定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