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販賣的第一個孩子 竟是自己的親生兒子
「希望余華英死刑,讓人販子不敢再偷孩子!」11日上午10時,備受社會關注的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公訴機關指控,余華英在原有查明事實基礎上,另涉新的拐賣兒童案件,其拐賣的兒童人數從11名增至17名。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妞花等被害人也到庭參加訴訟。央視新聞獨家獲取了之前一審、二審庭審畫面,庭審中,余華英拐賣兒童的犯罪過程被詳細披露:余華英販賣的第一個孩子,竟然是她的親生兒子。
【大公報訊】綜合央視新聞、澎湃新聞報道:2023年7月14日,貴陽中院開庭審理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案。2023年9月18日,貴陽中院一審判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並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23年11月28日,該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上訴人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被拐兒童增至17名 12家庭支離破碎
據了解,法院所說的原判漏罪,指的是余華英涉嫌拐賣的兒童從11人增加到17人。這17名兒童來自12個家庭,其中有5個家庭均被余華英一次拐走2個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後中途遺棄。受害兒童和家屬希望法院能嚴懲余華英。
余華英,1963年出生於雲南,21歲時她與重慶男子王加文結婚,後生下一女。1992年,王加文涉嫌盜竊被抓後,余華英開始外出打工,並結識了龔顯良。兩人同居生下一個男孩,竟成了他們面對生活拮据時販賣的第一個孩子。
辯護人:抱去邯鄲的是哪個小孩?
被告人 余華英:第一次就是我自己生
那個娃娃。
辯護人:你自己的兒子也抱去了邯鄲。
被告人 余華英:是的。
檢察員:這個小孩你後來見到過沒有?
被告人 余華英:沒有見過。
就這樣,通過中間人,他們把親生骨肉送到河北邯鄲,換得五千元報酬,開啟拐賣兒童非法斂財的罪惡之旅。
審判長:你們是怎麼商量要找小孩的,由誰去找?
被告人 余華英:龔顯良負責找。
審判長:他負責找,你呢?
被告人 余華英:路上帶,小娃娃哭喊我哄。
從1993年到2003年十年間,余華英和龔顯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貴州、雲南、重慶等地拐帶兒童。在拐賣的兒童中,有高達5對是兄弟或者兄妹一起被拐走的。
據公訴機關指控,余華英每次拐賣兒童時,還把自己的女兒帶在身邊,以一起玩為由將被害人拐走。每次作案時,瞄準的大多是父母整日在外工作,家中無人照顧的孩子,這其中,包括楊妞花。
楊妞花:余華英,你還認識我嗎?
余華英:我認識。
楊妞花:你叫余華英,我整整記了26年,我一直都記得。
「我不能放過她(余華英),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說服中間人,尋找線索,配合公安取證……2022年,作為被拐兒童之一,楊妞花終於將人販子余華英送上法庭。
「我不需要余華英的道歉」
2023年9月18日,該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判決後,余華英認為量刑過重,當庭表示上訴。2023年11月28日,該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余華英:請法院允許我在此處對受害人做出一個深深的歉意,我可以站起來鞠個躬嗎?
審判員:可以。
余華英:對不起。
楊妞花隨即表示:「我不需要余華英的道歉。我1990年出生,1995年的時候就已經被拐賣到河北邯鄲,我13歲輟學打工,我的姐姐現在字都認不全……,這都是余華英一手造成的。能不能把我父母的生命還給我?所以我懇求一定要嚴判余華英,還我和我們台下所有受害家庭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