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正確規管預繳式消費
連鎖健身美容集團舒適堡突然宣布「暫時結業」,令預繳式商業模式再次成為輿論焦點。疫情過後,本港消費零售復甦步伐不似預期,監管不到位導致一些消費或經營陷阱相繼發生,令消費者和本港商譽不斷蒙受損失,公眾消費更趨謹慎,對商家和經濟均十分不利。預繳模式有商業價值,關鍵要確保經營時正確進行會計處理,給予消費者足夠保障,不應「斬腳趾避沙蟲」地將預繳與不良經商畫上等號。
截至昨日下午4時,海關累計收到1,492宗相關舉報,涉及金額逾7,200萬元。而消委會至下午6時則合共接獲3,289宗投訴,涉及金額逾1.1億元。資料顯示,事件中大多數投訴與預繳購買套票和續會相關。類似情況以往在美容、健身和連鎖餅家等行業一再發生,無良商家和不法分子利用監管漏洞,吸納大量現金後捲款走人,奈何有關方面不知為何遲遲未能採取有效措施作出應對。
預繳式銷售等商業模式,是指消費者在未來某個時間點會獲得相應服務或產品的情況下,提前支付費用,這是完全符合會計配比原則和權責發生機制(accrual basis)的商業行為,百多年來成為不少行業刺激消費或規避風險的重要手段,尤其常用在季節性業務或新產品推出,例如最近華為和蘋果新款手機和以往一樣都有預訂預繳情況。因為通過預繳,企業一方面可以減少訂單風險,提高業務穩定性;另一方面可以透過預繳優惠,增強客戶關係和銷售額,對企業和整體經濟皆有好處,對一些高風險行業更加是必不可少,因此在立法規管時需要綜合考慮,過度污名化預繳式銷售並不合理。
舒適堡和過往一再發生的預繳式消費陷阱,在於未能確保其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亦即未能確保其將預收的款項記錄為負債,而不是立即確認為收入;只有在服務提供後才允許確認為收入。其實,很多地方在很早以前,例如澳洲在二十多年前,已立法作出多項規定,一是這類預繳合約期限不能超過店舖租用期限;二是預繳款須存於第三方信託賬戶,服務提供後才能逐月收到現金,倒閉後第三方即安排退款,消費者未有損失。這些規定相當有效,亦不難實行,不知本港相關方面為何這麼多年一直未有借鑑或加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