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法例灰色地帶 扣費難追討

  香港聯合醫院重建工程的外勞風波,昨日經過多輪談判,香港建造業總工會成功為40多名外勞爭取到不被解僱、今日如常開工的結果,惟被剋扣的費用,礙於兩地司法制度的限制,無法討回,更凸顯現行外勞制度,層層外判、層層卸責,容易被人利用兩地法例的灰色地帶鑽空子。

  本地勞務中介公司負責人甄韋喬介紹輸入外勞制度指,一般由總承辦商申請名額,之後因應各分判商的工種聘請不同外勞,工程被拆件,由不同分判商負責,而管理外勞的工作,也被分拆予管理公司負責。

  工作可以外判,但責任外判不得。本報記者連日追訪承辦商利基—現代聯營,但它沒有官網,輾轉找到一名曾與工會談判的該公司主管夏先生求證,但他一律表示:「你搵公司官方回應。」記者遂問有無該公司聯絡辦法,他竟說:「無。」記者最後致電母公司利基工程,惟至截稿前未回覆。涉事的管理公司「銳意人力資源」,昨日出席談判的職員也回應:「我不知道,我不是僱主,沒有收中介費。」

  香港建造商會會長林建榮強調,輸入勞工的僱主,責任不可推卸,「出現剋扣工資現象,要交予發展局調查立案,若確實是,承建商有機會被懲罰。」

  議員指總承辦商第一責任人

  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出,外勞剋扣事件接二連三,有必要徹底改革,首先要明確第一責任人是總承辦商,「他就算只是申請外勞名額再給分判,但過程中職安健及勞工權益的責任不可推卸。」他認為,政府應當調查各類剋扣事件是否涉及刑事成分,以及提高對承辦商的罰則。

  對內地勞務公司(中介公司),陸頌雄認為他們已向外勞收取高額的勞務費(或中介費),有責任保障外勞受聘於合理合法的僱主,建議勞務公司協助被無故解僱的外勞分配工作,其次勞務費宜分期付款或完約後付款,最後還要建立公平公正的招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