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保障數碼平台工作者權益
林振昇 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
近年「零工經濟」興起,越來越多市民投身數碼平台工作者行列,透過數碼平台接受訂單,從事按次計酬的食物派送、貨物速遞及運輸等基層工作。勞聯十分關注基層平台工作者的勞動權益,早前亦聯同香港運輸物流業工會聯會進行有關平台工作者權益保障的問卷調查,其中大部分受訪的平台工作者認為需清楚定義其工作身份,並盡快推進及改善對他們權益保障,包括工傷及保險保障等。
現時基層平台工作者通常被視為「自僱人士」,但他們的工時、工作安排等都受到平台公司以制度和演算法控制,實際上更傾向處於受僱與自僱之間。這些平台工作者受所謂「自僱」身份所限,無法獲得最低工資及工傷保障等基本勞工權益。而不少平台公司僅為平台工作者購買團體或個人意外保險,投保額亦遠低於勞工保險的水平。萬一平台工作者不幸在工作時受傷,最終所獲得的理賠金額通常是相當微薄,難以應付受傷停工期間的損失。
筆者認為,政府應盡快檢視平台工作者定義,釐清他們的工作身份,並研究立法保障他們可享工傷補償、最低工資及退休保障等基本權益,確保他們不會受到剝削。當局也可考慮為平台工作者設標準勞工保險,其工傷補償金額貼近《僱員補償條例》規定支付的有關水平。此外,筆者建議當局建立由數碼平台公司、平台工作者代表和政府人員組成的「三方工作小組」,讓平台工作者能夠與平台公司平等對話,並就規管平台公司及完善平台工作者權益保障等,協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