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足家庭教與練/生前制定遺愛規劃 宜定期檢討\林昶恆(Alvin)
今次的分享靈感是源於上星期在電視看到87歲余慕蓮女士的報道。她近半年感到身體狀況轉差,病情復發,考慮到單身及沒有人照顧,擔心突然離開而未能完成最後心願,所以決定找來朋友協助,訂立身後事安排,待百年歸老後將遺產捐贈給不同的慈善機構,遺愛人間,包括銀行儲蓄及自住物業等,估計有數百萬元。朋友們認同這是很好的想法,應該告訴社會大眾,讓其他有類似意願的人效法,假如由她親自送出,慈善機構更可以直接向她表達敬意,所以最後決定將善行公開。
死亡是人生的終站,但未必是一了百了,因為有任何心願未完成,例如想繼續照顧後人或遺愛人間,便要預早規劃。
有人說沒有遺產,所以不用規劃。對於已過身的人來說,死後留下的任何財產都是死物,對他們沒有用處,但如果他們有任何人或事想在去世後都繼續延續關心,這便要善用遺產,所以我的理財觀是沒有遺產規劃,只有遺愛規劃。
在制定遺愛規劃時,最容易犯上的錯誤就是沒有時間去準備。遲而不決的原因並不一定是不重視,有機會是不懂時機或不知如何開始等。以我的個人經驗來說,只要有親人現時便依靠你照顧的話,便應該立即進行規劃,所以我訂立遺囑的時候,正是孩子出生不久的時候。
按個人意願分配遺產
簡單的遺囑只要找律師幫忙訂立便可以了,而遺囑是一份按個人意願分配遺產的指示,所以訂立前必須知道自己的想法。人的想法會受內在及外在環境因素影響,亦會隨着時間而有機會改變,所以遺愛計劃必須定期檢討。遺囑只是其中一種用作遺愛規劃的工具,其他常用的包括人壽保險計劃、聯名持有資產及送贈等,而對較富裕的人士來說亦可以考慮信託。
開始時,最好是將自己關心的人和事的期望,事無大小都詳列出來,先讓自己有一個全面的想法。當清楚想法及需要之後,便要配對資源。可是現實可能出現的情況是僧多粥少,即是有很多事情都希望能達成,但目前的資金狀況並不足夠。在這種情況下,便需要先將各種期望及需要,按照個人偏好及重要性排列次序,如目前資金不足,便要善用人壽保險計劃的槓桿原理,並透過不同種類人壽保險來安排符合保費預算的計劃。
如果你關心而有遺愛安排的人已懂事及明白你意願,便應該和他們說清楚你的想法,了解他們對你的安排是否有意見。如果有意見而你又認同,便可以更改計劃,減低將來發生爭論或分歧的可能性。
當然,最終安排都是以你的決定為依歸。還有是要和你將會委託的遺產執行人,幫助需要照顧的親人的監護人及遺愛計劃的見證人及相關專業人士進行溝通。
(作者為家庭理財教育學會會長及認可理財教練,任何查詢可發電郵到info@ffei.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