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政權案/伍健偉疑早知「35+」圖謀違法 官斥無悔意
47人顛覆政權案,法庭開始處理第五批被告求情,包括參選新界西的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和譚凱邦,他們全部認罪。參選新界東,審訊後裁定罪成的梁國雄和柯耀林,亦被安排在同一批處理求情。
被告伍健偉親自求情,他同意控方就定義本案「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者」提出的法律原則,並承認自己是本案的積極參與者。他說,自己在2021年1月被捕時才知道「35+」計劃違法,但法庭質疑伍健偉參與「35+」顛覆圖謀時曾表明自己是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繼續」,因此認為伍一早已知悉有關圖謀屬違法。
伍健偉表示,自己早於2022年6月案件完成交付高院審判程序之後,已提出自己有認罪意向,惟控方翻查呈堂紀錄後,確認伍首次正式向法庭表明將會承認控罪的日期為2022年10月,直至2023年2月6日案件開審首日,伍才正式於法庭認罪。
伍健偉表示,被捕前未曾打算離開香港,稱身為政治人物,會一直堅持自己的政治立場及行動,未曾認為需要為自己言行而道歉。法官李運騰問伍是否無悔意,伍確認。
聽完伍求情,法官陳慶偉指出考慮到伍未有及早認罪,亦表明對其犯罪行為毫無悔意,刑期扣減幅度將比其他被告少。
被告張可森表示已明白案中計劃一旦實行的嚴重性,並作出深刻反省,不應藉立法會賦予議員審議預算案的責任作出危害國安行為,又指知道自己要接受的懲處是必須承擔的後果,希望盡快完成服刑。
黃子悅保釋期間犯案或加刑
被告黃子悅早前因參與暴動,被裁定罪成,希望法庭就本案給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法官陳仲衡指出,黃子悅是在暴動罪保釋期間干犯本案。法官李運騰說,保釋期間犯案可以是加刑因素。
被告朱凱廸及梁國雄的代表律師說,已就求情提出書面陳詞。其中朱凱廸的代表律師確認,朱凱廸因參與2020年7月1日的遊行,早前被裁定罪成及判刑,他在該案保釋期間干犯本案。\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