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出招力吸IPO 下月生效

  圖:香港證監會與聯交所昨日提出短期放寬措施,希望可吸引更多企業在港上市。
  圖:香港證監會與聯交所昨日提出短期放寬措施,希望可吸引更多企業在港上市。

  為提升香港資本市場競爭力,增強上市框架的彈性和活力,香港證監會與聯交所發出聯合公告,就特專科技公司上市時最低市值,及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進行併購交易的獨立第三方投資規定,建議作出短期修改,在3年限期內暫時適用。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戴霖表示,今次修改將鞏固香港作為創新和快速增長的科技公司首選上市地的優勢。港交所(00388)上市主管伍潔鏇稱,港交所致力提升上市機制,確保能夠與時並進。\大公報記者 周寶森

  港交所先後在2022年1月實施SPAC上市機制,2023年3月在《主板上市規則》增設第18C章。時隔超過兩年,證監會與聯交所昨日宣布作出短期修改。通告指出,今次修訂旨在回應市場意見及反映市況轉變,而主要方向是調整特專科技公司上市時的最低市值,以及SPAC進行SPAC併購交易的獨立第三方投資規定。

  措施暫定為期3年

  特專科技公司市值門檻方面,已商業化公司的最低市值規定會由60億元降至40億元。尚未商業化公司的最低市值規定,由100億元降至80億元。已商業化公司是指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收益至少達2.5億元的公司。未商業化公司是指於上市時未達到商業化收益門檻的公司。

  SPAC方面,今次將下調最低獨立第三方投資額。進行SPAC併購交易涉及的最低獨立第三方投資額將調減至以下較低者,《主板上市規則》第18B.41條所載現時規定有關投資金額相對SPAC併購目標議定估值所佔的百分比,或5億元。此外,SPAC併購交易的第三方投資者獨立性測試亦作出調整,並釐清獨立第三方投資的「資深投資者」定義。

  今次修改將於3年限期內暫時適用,由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聯交所或會按需要檢討有關規定及進行公眾諮詢。

  伍潔鏇表示,港交所不斷審視及提升上市機制,增強香港資本市場吸引力、競爭力。今次修改將為發行人、投資者提供靈活性和清晰度,同時維護嚴格監管標準。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戴霖指出,證監會支持有關修改,以鞏固香港作為創新和快速增長的科技公司首選上市地的優勢。是次舉措再次印證上市監管機構在維持市場質素的同時,靈活、敏捷地應對市場環境的種種挑戰。

  業界:修改配合現時市況

  香港股票分析師協會主席鄧聲興認為,今次修改的方向是正確,至於能否吸引更多公司因此上市,則有待觀察。他續稱,監管部門降低特專科技公司上市估值,是配合現時港股市場情況。目前上市公司的市值只有約8倍,很難使到投資者對高估值公司感到興趣,尤其是往往未有盈利紀錄的特專科技公司,投資者更加會有戒心。至於SPAC,他表示,現時有約10家公司遞交上市申請,但證監會至今仍未批出申請。事實上,全球SPAC熱潮已消退,現在再降低要求,顯然已經太遲,但「做咗好過唔做」。

  翻查資料,現時只有兩家18C章上市公司,包括8月份上市的黑芝麻智能(02533)。2022年曾先後約有5家SPAC上市,近期已沉寂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