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記倡計分制 優先取締最劣劏房
行政長官李家超去年於施政報告宣布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並要求工作組今年8月提交報告。民建聯昨舉行告別劏房3.0倡議記者會回應政府劏房政策的意見,建議設計分制度,識別最劣質的劏房優先取締,並建議合規劏房最低標準,即面積不低於7平方米、起居空間高度不少於1.8米、廚廁分隔開等,料現有兩三萬個非常劣質、不適合居住的劏房,倡政府宜安置受影響住戶入住簡約公屋。
兩名劏房戶在記者會現身說法,年近80歲的周先生患有腸癌和白內障,居深水埗80呎天台屋已七八年,天花板常年漏水,屋內焗熱兼鼠患嚴重,早前業主更指收到屋宇署通知須半年內清拆天台屋,他只盼房屋署能盡快編配同區公屋;一家四口居於不足100呎劏房的陳小姐嘆道,子女沒空間做功課和玩樂,影響下一代健康成長,希望政府能取締劣質劏房,住戶日後能入住環境更好的單位。
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鄭泳舜指,全港有11萬劏房戶,評估有兩三萬個屬非常劣質、不適合居住的劏房,希望有序進行取締。他建議設登記制度,要求劏房業主在法例實施起指定時間內向政府部門登記,以便政府掌握整體情況;同時應設立合理過渡期,例如一年內進行整改以符合登記要求;還建議設計分制,劏房風險系數愈高,分數愈高,愈優先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