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禁售期一般為六個月
港交所《上市規則》對新股控股股東的出售股份限制分為兩個階段,共計12個月。第一階段是上市後6個月期間,控股股東不得出售該新股的任何股權;第二階段則是首個禁售期結束後的6個月期內,控股股東可以出售股權,但不得喪失控股地位。
至於基石投資者,其禁售期一般為上市日期起6個月期間,同時也有禁售期為12個月的情況,例如在2023年1月上市的樂華娛樂(02306),其基石投資者禁售期於今年1月才屆滿。
港交所《上市規則》對新股控股股東的出售股份限制分為兩個階段,共計12個月。第一階段是上市後6個月期間,控股股東不得出售該新股的任何股權;第二階段則是首個禁售期結束後的6個月期內,控股股東可以出售股權,但不得喪失控股地位。
至於基石投資者,其禁售期一般為上市日期起6個月期間,同時也有禁售期為12個月的情況,例如在2023年1月上市的樂華娛樂(02306),其基石投資者禁售期於今年1月才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