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當職場孔融 爭取時應爭取

■主動表達所想總會有機會。
■主動表達所想總會有機會。

  常言「幸福要靠自己爭取」,鼓勵人們積極追求自己所想,而這種取態亦適用於職場。近日就有網民於討論區發文,大談自己的一套「職場要做Bad Kid」理論,認為打工仔不應執着做好人,畢竟職場機會有限,應該主動爭取,各位打工仔又認同嗎?

  文章由SEEK旗下領先的香港網上求職招聘平台Jobsdb提供

  樓主以「職場真理:要做Bad Kid」為題發文,他認為大家從小就被灌輸「孔融讓梨」的價值觀,加上學校教導做人要保持謙卑、與人為善,然而樓主認為該想法不適用於職場,他指:「職場機會得一個,你唔爭下個升職嘅就係其他人,所以唔應該再執着做好人,而係應該爭取嘅時候去爭取!」他更指,搶資源是符合市場規律的做法,故無需以此為恥。

  帖文一出,引發網民熱烈討論,各持不同意見:

  ■「爭取同做好人無衝突。」

  ■「返工體會到嘅就係人善被人欺。」

  ■「要爭已經Low Level ,令到同Grade嘅人都覺得你做佢哋大佬好啲,令到大老闆覺得自己幫到佢多啲,先叫真正贏家。」

  ■「我相信一個真正強大嘅人,唔需要用咩陰謀,只靠陽謀都可以折服你嘅對手。」

  ■「我由Associate(朋友/同事/(生意)夥伴),一直『跣』同級嘅人,搞到無晒對手,啲人個Record花晒,只好升我。火。」

  表達所想 機會更多

  小編第一次明白爭取的重要性是中學時,當年入選排球校隊,磨練一段時間後,教練問大家想打什麼位置,大家都默不作聲,但小編深知自己絕非攻擊手的材料,而且更享受在球場撲救的感覺,於是舉手表達想成為自由人,後來教練竟因此而特意為小編安排更多有關的訓練,亦看到了小編的防守潛質,最終小編如願成為球隊的自由人。

  積極爭取的確很重要,因為別人沒有主動顧及你需要或幫你解決問題的義務,如果不表達自己,不為自己發聲,就只能「等運到」,倒不如反客為主,主動爭取,才能得到更多機會,或許教練最終未必會選小編成為自由人,但他會因為這份主動爭取,而讓小編參與更多防守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