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倡設劏房最低標準

  香港最少有數十萬基層市民居住於環境差劣的劏房中,特區政府為此專門成立跨部門「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工聯會昨日舉行記者會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合規劏房的最低標準,包括淨高度不少於2米、實用面積不少於7平方米、廚廁分離,及有獨立窗戶採光通氣等。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吳秋北認為特區政府下定決心立法規管劏房只是第一步,後續的宣傳、引導和執法將面對不少困難,期望政府時刻關注劏房居民的狀況和需要,特別關顧有兒童等弱勢成員的劏房家庭。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穎欣認為,政策落實時需優先考慮保護兒童,包括要有措施支援受影響的租戶家庭。「現時政府簡約公屋的計分制度,為符合公屋『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及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加分,都是有利加快兒童告別劏房的措施,期望政府在制訂劏房規管制度,以及相關支援服務,都應依循兒童家庭優先的原則。」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工聯會建議設立住戶登記制度,狹小劏房(單位7平方米至14平方米)的業主,有法定責任向政府申報劏房住戶的基本資料,例如住戶人數,是否有未成年人、長者、或殘疾人士,是否正在申請公屋等。政府收到有關資料後,會協調服務機構為他們提供精準幫扶,緩解他們在輪候簡約公屋等資助房屋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