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養老津貼透視3/內地養老成趨勢 長者津貼應「過河」
「為了要取得生果金,我要回港坐生果金監,晚年與老伴分隔兩地!」現年70歲的羅先生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他沒想到勞碌了大半生,為社會作出貢獻,繳交了數十年薪俸稅,以為會獲得安老福利,沒想到申請社會福利署廣東計劃下的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這個香港長者應享有的福利、惠民的政策,卻被「不得離港超過90日」的規定難倒,他為達到相關規定,迫不得已與妻子分隔,回港獨自居住。
立法會議員及學者均認為,未來港人在大灣區養老將成為趨勢,當局可考慮「錢跟人走」、可以「過河」的政策,讓符合資格的長者取得應有的津貼,毋須長途跋涉回港居住去迎合相關申請資格。\大公報記者 余風(文、圖、視頻) 許棹傑(視頻)
羅先生表示自60歲在港退休後,便與妻子搬往廣東省惠州居住。過去十年間,他指兩夫婦喜歡何時在惠州住就在惠州住,何時在香港住就在香港住,覺得如此退休生活甚是寫意及快樂。但意想不到羅先生今年達到70歲,滿心歡喜以為終於可以申領政府發放的生果金,但為要申領該筆每月1620元的津貼竟令到夫婦「分離」。
按社會福利署網頁資料,在2023至2024年度,社署的開支預算總額為1122億元,當中758億元為經濟援助金,佔開支總額近七成,243億元為提供予非政府機構的經常資助金,62億元為福利服務的其他費用,其餘59億元為部門開支。年滿70歲便可以免資產審查申領生果金,惟當中卻有一條件: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須連續居港最少一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90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即是申請人不能離港超過90天,羅先生始料未及,感到無奈及苦惱。
穿梭兩地勞累 心力交瘁
「為了滿足這條件,我只好被迫大部分的時間都在香港居住,俗稱在香港坐生果金監。」羅先生進一步解釋,為領津貼回港居住,惟太太已習慣及喜歡在惠州的生活,並在上址交上一群要好的朋友,「太太是不願意陪我在香港坐生果金監。」結果,兩夫婦只能分隔兩地生活。羅先生指出,他與妻子分隔兩地,不能像以前一樣互相關懷及照顧對方,而他為解相思之苦,有時為了探望妻子及與惠州的好友相聚,只好選擇即日來回香港及惠州。
羅先生坦言,已退休一段時間,儲蓄有限,因而在交通費上希望盡量能節省開支,來回香港及惠州是用較經濟的公共交通工具,即日往返兩地時間相當緊迫,旅途的勞累更是令他心力交瘁。羅先生指香港已回歸內地,同屬一國領土,希望特區政府能體恤他們這班年過70、曾經貢獻香港數十載,晚年在內地養老的長者,作出酌情安排,即使申請前一年在內地生活超過90日,都可申請領取生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