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座焚化爐 有望提早兩年完成

  環保署正全速發展現代轉廢為能的焚燒發電設施,透過興建中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I·PARK1)及擬議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二期(I·PARK2),爭取約於2035年停止以堆填區直接處理都市固體廢物。環保署昨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過去一年與專家團隊及多間大型垃圾焚燒設施企業研究,並參考內地經驗後,原定估算於2030年代初落成、計劃選址屯門曾咀中部煤灰湖佔地18公頃的I·PARK2有望提早約兩年完成,每日可焚燒的都市固體廢物量增加50%至6,000公噸,連同I·PARK1合計每日可處理9,000公噸、每年可輸出達14.4億度剩餘電量至電網。環保署現正準備環評報告,預計於今年第三季提交審批。

  首座目標明年內運作

  香港現時每日平均於堆填區棄置約11,1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靠新界東北堆填區及新界西堆填區處理。環保署現正在石鼓洲旁約12公頃的人工島上興建香港首個現代轉廢為能焚燒發電設施項目I·PARK1,相關填海工程、海堤和防波堤的建造工程已大致完成,待承建商完成餘下工程及營運測試後,目標是於明年內投入運作,屆時每日可處理約3, 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立法會文件指出,廢物在I·PARK1經處理後,體積可大幅縮減90%,過程中產生的熱能將回收作發電用途。全面運作後,產生的電量除供設施日常運作,預計剩餘部分每年可輸出達4.8億度電至電網。

  環保署表示,過去一年與專家團隊和大型垃圾焚燒設施企業研究如何提高處理量及壓縮建築進度等,包括先後三次前往深圳進行實地調研,考察市內的垃圾焚燒發電設施並借鑑深圳市的成功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