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被政棍利用誤導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
上周,警方國安處拘捕6人,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疑涉透過網上帖文發布煽動字眼,煽動作出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這些行為如果涉及煽動他人憎恨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已屬犯罪行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其執行機制實施後,過去的亂港分子作鳥獸散,因為他們知道法律是會對他們動真格,如果依然冥頑不靈,將面對法律制裁。個別未能竄逃境外的頑劣亂港分子,繼續他們的軟對抗,以暗示或隱喻的方式,延續他們的暗黑陰險路線,有意無意的與法律對着幹,心存僥倖。更甚者,他們嘗試透過煽動行為,吸引他人參與和模仿,跟風有樣學樣,躲在背後的他們便金蟬脫殼,被利用和誤導的網民則會墮進法網。
同時,潛逃境外的政棍也會以社交平台發布煽動訊息,哄騙他人把帖文轉載和轉貼。任何轉載這類具煽動內容的訊息,同樣犯了煽動罪。過去,很多年輕人入世未深,誤信多年以訛傳訛的「洗腦」故事,以換來朋輩的所謂認同,殊不知淪為被政棍利用和騎劫的工具,成了他人的搖錢樹。
隨着政棍團體被瓦解,樹倒猢猻散,個別曾被誤導的民眾已清醒,後悔被利用,遠離昔日的豬朋狗友。市民須認清法律,莫被政棍誤導和欺騙,避免成為他人挑戰管治的爛頭蟀,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