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扮律師助追款 二次詐騙受害人

  左圖:警方提醒市民,不要盡信搜尋器置頂的結果或輕信任何聲稱能協助追討詐騙損失的專頁或廣告。右圖:騙徒以專業法律用語營造權威形象,謊稱能代為追回損失,逐步令受害人墮入二次詐騙陷阱。
  左圖:警方提醒市民,不要盡信搜尋器置頂的結果或輕信任何聲稱能協助追討詐騙損失的專頁或廣告。右圖:騙徒以專業法律用語營造權威形象,謊稱能代為追回損失,逐步令受害人墮入二次詐騙陷阱。

  香港每13分鐘便發生一宗騙案!最近有騙徒聲稱是協助詐騙案受害人討回損失的法律團隊,透過假裝調查及提供法律意見,再誘使受害人支付所謂服務費騙取金錢,對詐騙案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有受害人因此損失逾600萬元。警方提醒市民,不要盡信搜尋器置頂的結果或輕信任何聲稱能協助追討詐騙損失的專頁或廣告。\大公報記者 古倬勳

  首季科技罪案涉款逾16億

  警方在今年首季錄得的科技罪案達7596宗,與去年同期保持平穩,但損失金額大幅增加95.1%至16.2億元,其中網上投資騙案及網上賬戶騎劫案件的涉款金額分別達6.9億元及2700萬元,分別較同期增加128.4%及1352.6%。最近本港發生網上假冒法律團隊以協助騙案受害人追討損失之名對受害人進行二次詐騙的騙案,警方今年至今錄得共6宗,涉及損失(連同第一次騙案損失)超過800萬元。

  其中,損失最大宗案件涉款逾600萬元,69歲男中醫師於今年1月收到一個WhatsApp訊息,聲稱可以透過網站促銷相機賺取佣金,受害人先後被騙取超過100萬元,其後在網上看到廣告,聲稱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為他追討騙款,受害人根據指示先後將超過500萬元存入騙徒指定的數十個銀行戶口作服務費和擔保費,及後懷疑自己受騙,於18日報警。警方已要求有關網絡服務公司移除涉案的騙徒網站。

  假專頁賣廣告置頂增曝光率

  警方指,騙徒首先盜用官方圖片或標誌假冒法律團隊設立虛假網站或社交媒體專頁,盜用的圖片更包括反詐騙協調中心及警方「守網者」網站,再於搜尋器以「騙案」、「欺詐」、「騙案追討」等關鍵字為假網站投放廣告並置頂,以及在社交平台為假專頁投放廣告,以增加其曝光率及接觸率。

  騙徒利用受害人在蒙受金錢損失後的彷徨混亂心理,配以專業法律用語營造權威形象,謊稱能代為追回損失,受害人被騙徒轉介至通訊軟件諮詢,套取損失金額、聊天、轉賬紀錄等騙案資料,繼而假裝調查及分析騙案,提供所謂專業意見,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後便會收取服務費或行政費,甚至訛稱可透過刷單或網上賭博賺回損失,從而騙取金錢,令受害人墮入二次詐騙陷阱。

  警察臨床心理學家馮浩堅指出,騙案對受害人不但造成金錢損失,同時也造成心理傷害,雖然不少受害人都認為討回損失的難度極高,但一旦看到有討回損失的機會,便會很想相信這個希望是真的,騙徒正是透過聲稱協助追討騙款的話術,在受害人感到絕望時激發內心對於討回損失的願望,誘使他們墮入陷阱,騙徒甚至可能已對同一受害人行騙,在掌握了騙案受害人的背景資料後再假扮另一身份進行二次詐騙。

  警方早前與轉數快合作推出「可疑識別代號警示」,在市民過數至被「視伏器」標示為「高危有伏」的轉數快識別代號時便會彈出警示,相關合作模式將會推展至其他轉賬方式,警方會向電訊商及網絡供應商推送涉及詐騙的情報,令它們及時封鎖涉及詐騙的電話或網站。警方提醒市民不要輕信任何聲稱能協助追討詐騙損失的專頁或廣告,在尋求專業人士協助前,應充分了解對方背景和專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