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部指查手機須與反間諜相關
近期,關於所謂「所有人入境中國都會被查手機」的傳言甚囂塵上,引起廣泛關注。據了解,此傳言來源於中國國家安全部今年4月底公布的兩項規定。國安部28日就此發文指出,這是境外反華敵對勢力惡意編造的聳人聽聞言論,荒謬至極。文章還指,這兩個部門規章出台有據,其中提到的「三個明確查驗」嚴格規範,包括查驗對象須與反間諜工作相關等。
據在國安部官方微信公號上看到,兩個部門規章為今年4月26日公布的《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關於「查驗」的相關內容,被坊間傳為「所有人入境中國都會被查手機」的荒謬論調。
反華勢力惡意攻擊屬「賊喊捉賊」
國安部的文章指出,兩個部門規章出台有據,卻被一些境外反華敵對勢力以「惡人先告狀」的方式大肆炒作。事實上,個別自我標榜為「法治社會」和「民主燈塔」的西方國家,慣於將「法律工具」政治化,針對入境中國公民的無端滋擾盤問、隨意關「小黑屋」、強行「查手機」等事件屢見不鮮。
文章續指,上述荒謬論調是心懷叵測之人恐懼其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行為遭到嚴厲打擊,就對中國執法部門進行「潑髒水」式惡意攻擊,純屬「賊喊捉賊」。
文章強調,為有效防範、制止、懲治間諜違法犯罪活動,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依據憲法有關條款,對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驗電子設備設施作出具體規範,兩個部門規章從執法程序上對此均有嚴格限定。其中提到的「三個明確查驗」嚴格規範,包括查驗前提明確,必須是依法執行反間諜工作任務。查驗對象明確,必須是與反間諜工作「有關的個人和組織」,比如對軍事禁區、涉密單位等進行偷拍的間諜行為嫌疑人員。查驗流程明確,必須經市級以上國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應當出示執法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