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與巴林互認「認可經濟營運商」
【大公報訊】記者劉旅程報道:香港海關關長何珮珊22日率領香港海關代表團到訪巴林海關,於艾希迪與巴林海關關長簽訂「認可經濟營運商」(AEO)互認安排,以鞏固兩地的貿易關係和進一步加強國際供應鏈安全。
何珮珊一行亦參觀了哈利法·本·薩勒曼港,並與香港總商會和香港巴林商會的代表團一同到訪巴林國際投資園區,以增進香港與巴林在貿易及文化等領域的聯繫。
是次與巴林簽署的互認安排是促進兩地交流和合作的里程碑,將加強兩地國際貨物安全,促進合法跨境貨物流通,亦使香港和巴林的AEO顯著受益,加強雙方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香港AEO計劃」於2012年正式推行。是次與巴林簽訂的互認安排使香港與其他海關組織簽訂的互認安排增至15份。其餘14個已與香港簽訂互認安排的海關組織包括中國內地、印度、韓國、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日本、澳洲、新西蘭、以色列、加拿大、墨西哥、印尼和中國澳門。在互認安排下,兩地AEO可受惠於兩地海關提供的通關便利,包括減少查驗和優先清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