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餐具走塑循序漸進 食肆積極採購替代品
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的新法例將於本月22日起實施,屆時餐廳及零售等業界將不能提供管制塑膠產品,環境保護署昨日表示,已走訪兩萬間中小型食肆,逾兩成已轉用符合要求的非塑膠餐具產品。
大公報記者昨日現場直擊市面食肆的應對情況,有食肆表示已轉用環保膠餐盒,但成本價格是以前的兩倍,而且未找到匙羹的合適供應商,擔心加價趕走食客,也擔心沿用的竹筷子的包裝膠袋會否違規。環保署表示,業界將有六個月的適應期,期間不會對違規業務執法。\大公報記者 王亞毛 劉碩源
部分餐具未找到供應商
在北角一間潮州鹵水店,大公報記者現場觀察,外賣食物採用環保膠餐盒,餐具則沿用店內積存的竹筷。該店負責人林先生表示,早在約一個月前,已改用環保膠餐盒,匙羹則仍在找供應商,現時已不向街坊提供匙羹。他說環保膠餐盒入貨價約為原先的兩倍,認為唯有加價才能應對「走塑」帶來的成本上升。他亦不太清楚筷子的塑料外包裝,是否屬於豁免範圍,擔心不過關,「都冇辦法啦,真係唔過關等佢再通知啦,畢竟搵適合的供應商都要時間,唯有盡做。」
在北角經營餃子店的賴女士表示,曾嘗試使用紙餐盒,取代發泡膠餐盒,但試用一段時間後,收到顧客投訴,只好轉用環保膠餐盒,「有客人投訴好多次,批評紙餐盒裝飯和餃子會黐住盒底,有時盒蓋打不開,就算紙餐盒成本較環保餐盒低,但始終口碑才最重要。」她說環保膠餐盒的入貨價大約為1.7元一個,價位超過過去選用飯盒的三分之二,雖然成本增加,但她不敢因此加價,「加兩蚊都擰頭嘅客,大有人在,唯有咬緊牙關。」
環保署表示,自22日法例開始實施後的首六個月定為適應期,該署會採取循序漸進的執行模式,期間主動巡視本港兩萬間餐飲食肆和兩萬間零售店和酒店、賓館,集中宣傳教育,並建議店舖盡快用完塑膠用品存貨及訂製合適的替代品,避免浪費。
對於未合符規定的業務,環保署表示會及時了解其實際情況、問題和困難,不會進行執法。環保署署長徐浩光表示,六個月後若仍遇到屢勸不改的業務,將視乎實際情況,採取執法行動。
21%食肆已轉用新替代餐具
為方便業界選購合適替代品,環保署前年委聘香港品質保證局設立綠色餐具平台,現有逾60間餐具供應商、逾720款經確認合規的非塑膠即棄餐具產品供業界選擇,而每件已登記綠色餐具平台的產品,獲發一個獨有的二維碼,供應商只須將二維碼印在相關產品或產品包裝上,業界便可即時確認及購買。
在首階段的管制措施下,商戶將被禁止向市民提供或銷售即棄發泡膠餐具、飲管、塑膠棉花棒等。環保署助理署長鄭健表示,去年底開始派員,現已走訪2萬間中小型食肆,協助了解管制內容並調整營運模式,當中21%食肆已轉為使用符合新法例要求的餐具,亦有食肆正尋找替代品或正清理舊貨。該署強調,管制從供應方面着手,不針對一般市民,市民無須擔心。
走塑疑問Q&A
Q 雪糕、月餅的包裝內附送膠匙、膠刀叉等,走塑規定下是否違法?
A 不是,餐具包含在此類預先包裝食品,不受管制。雪糕杯、杯麵內的即棄塑膠餐具、附連在紙包飲品上的即棄膠飲管,也可豁免。
Q 什麼是預先包裝的食品或飲品?
A 在供應點以外的地方包裝,或已完全包裝的預先包裝食物。
Q 學校在校園內舉辦派對,可否向參與者提供充氣打氣棒、熒光棒、派對帽?
A 學校舉辦派對活動向學生提供的用品,需符合管制塑膠產品的法例規定。
Q 餐廳食肆向貧苦人士派免費飯,需否符合走塑規定?
A 食肆提供的食物,不論是否收費,均需符合有關塑膠餐具的規定。
Q 珠寶店招呼客人時奉上咖啡,可否使用即棄膠杯、提供攪拌棒?
A 管制實施後,零售業及服務業商戶仍可銷售/免費提供非發泡膠製的膠杯、膠碗、膠飯盒及膠蓋等,但不可銷售/提供膠叉、膠刀、膠匙、膠飲管、膠攪拌棒及膠碟。
大公報記者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