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美企參與對台售武 中方採反制措施

  綜合中新社及新華社報道,4月11日,中國外交部北美大洋洲司官方微信公眾號「寬廣太平洋」發布消息稱,中方決定對參與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的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General Atomics Aeronautical Systems)、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General Dynamics Land Systems)採取反制措施。

  關於對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令第5號公布。

  這份決定稱,美國持續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五條規定,中方決定對參與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的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等《反制清單》列明的企業採取反制措施。 這份決定列出的反制措施有兩項,一是「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二是「對高級管理人員不予簽發簽證、不准入境」。該決定自2024年4月11日起施行。

  另外, 針對美國近期將六家中國企業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何亞東11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回應稱,中方注意到有關情況。美方泛化國家安全概念,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對中國企業肆意實施單邊制裁和「長臂管轄」。這是典型的經濟脅迫和單邊主義霸凌行徑,中方對此堅決反對。美方應當立即糾正錯誤做法,停止對中國企業的無理打壓。中方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維護中國企業的正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