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打擊公屋租上租
黃國 工聯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
公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剛過去的周一,房屋局在立法會交代了過去幾年打擊濫用公屋的成效,收回單位數目由2021/22年度的1,400宗增至2023/24年度(截至2月底)的2,500宗。當局還會在今年內推出新措施,為舉報濫用公屋者提供獎賞,同時加強調查租戶是否持有境外物業,並研究應用科技偵測濫用公屋行為。
公屋需求持續上升,一般平均輪候時間仍高企在5.8年,收回更多被濫用的公屋,可讓真正有需要的市民加快上樓,尤其對於租上租或闢作水貨倉等完全改變公屋用途的個案,更應重點打擊。至於「舉報有獎」措施,預計推出初期可能會湧現大量舉報,故此,房屋署一方面應準備充足人手跟進處理,另一方面亦要注意防止惡意虛報的情況。
就有關調查境外物業,筆者留意到當局較側重於內地物業,這無可厚非。然而,近年也有非常多港人到越南、泰國等地置業後出租,收取六、七厘甚至更高的回報,當局同樣應該積極同外國部門或機構溝通,完善整個調查境外物業的機制。房屋署署長早前表示,公屋停車場的名車和兩地牌車輛是有助找出富戶的好線索,相信當局總結累積不少好的經驗,只要嚴格執法,必能減少濫用情況。
打擊濫用公屋,稅務局、入境處掌握的資料其實是最好的證據。然而,相關資料可能受私隱條例或未徵得當事人同意所限,在部門間未能互通,實應思考如何合理地打破障礙。
政府多措並舉,目的都是希望公屋「住對人」,照顧到最有需要的一群。政府打擊濫用的同時,必須讓「體恤安置」充分照顧到有急切住屋需要的市民,發揮其應有的功能。治本之道,還是要加快興建房屋,破解住房難的問題,早日終結劣質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