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部分舊商住大廈 消防設備殘缺
香港有不少與華豐大廈一樣的舊商住大廈同樣存在消防隱憂,2007年實施的《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定當時全港約1.35萬幢、1987年或之前落成的綜合用途及住用建築物改善樓宇消防裝置,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但本報記者昨午到旺角部分舊有商住大廈直擊,發現均未符合要求,如有商住大廈未有安裝自動噴灑系統,公用地方也不見有消防栓和喉轆系統,住宅樓層亦沒有緊急照明設施,更有大廈防煙門被長期打開,就算有手提滅火筒亦已過期。
1966年落成入伙的旺角彌敦道新興大廈,1989年大廈內一間夜總會曾發生四級火警,一名多次出入火場救人的消防隊目更因而殉職。記者昨午到訪該大廈,只見仍搭有棚架進行維修工程,而大廈內有多間賓館和卡拉OK夜總會,而地下大堂和電梯上一層的食肆樓層,雖有安裝自動噴灑系統、照明系統及火警鐘,但未見有消防栓及喉轆等設備。
記者在樓上的住用樓層所見,該些樓層除有不少賓館外,亦有劏房單位,而住宅樓層的走廊通道「九曲十三彎」,要左拐右拐通往不同的單位,但全層僅在一隅有一個消防栓及喉轆系統,倘有單位發生火警,喉轆未必能拖到有關火警地點,且亦未見有任何的緊急照明。
除新興大廈外,記者在旺角山東街榮華大廈所見,消防設備亦不齊全。該大廈於1959年落成入伙,樓上商舖、賓館和住宅混雜,但地下大堂不見有自動噴灑及緊急照明系統,而地下大堂防火門十分老舊,更有明顯的罅縫,若走火警很難發揮作用。
情況最差的是通菜街一個1958年落成的7層商住大廈,該樓宇並無電梯,登上二樓及三樓均為樓上髮廊,之後便是一梯兩伙住宅單位。現場所見大廈沒有任何消防裝置,樓上住宅單位梯間亦未見有着燈,十分昏暗,由於沒有消防喉和灑水系統,加上沒有照明,倘發生火警,居民難以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