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證券市場改革措施

  2018年

  ●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吸引到小米(01810)、快手(01024)等企業上市

  ●引入《主板上市規則》第18A章的上市制度,為未盈利和沒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創設上市條件

  2021年

  ●宣布推出新股結算平台FINI,將新股上市交易日距離定價日的結算周期縮減至「T+1」,提升新股發行效率及保障投資者

  ●設立全新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機制,增加公司集資渠道

  2022年

  ●將主板上市申請的三年累計股東應佔盈利最低要求提高60%至8000萬元,提升上市公司質素

  2023年

  ●《主板上市規則》新增18C章,為特專科技公司提供新的上市途徑,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硬件及軟件、先進材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及新食品及農業技術,不少特專科技公司表示有意來港上市

  ●將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從0.13%下調至0.1%,回復2021年8月加稅前的水平,11月17日起生效

  2024年

  ●GEM上市改革,重推「簡化轉板機制」、增設新財務資格測試、縮短控股股東上市禁售期、取消強制公布季度業績,為中小企提供更有利融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