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培訓/海關將按國安條例修訂內部指引

  圖:海關去年舉行活動響應國家安全教育日。
  圖:海關去年舉行活動響應國家安全教育日。

  立法會上月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當中修訂了《海關條例》下人員作出逮捕及搜查等執法權。海關關長何珮珊昨日在電視台節目中表示,會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修訂內部指引及提供培訓。

  至於若市民攜帶《蘋果日報》舊報紙、軍事書籍等入境,是否屬管有煽動刊物,何珮珊解釋要視乎意圖,強調一般書籍、書刊在香港法律上沒有特別的進出口限制,若旅客沒有合理辯解情況下,才會將個案通報執法單位。

  被問到會否制定「軟對抗」物品清單或「標書」清單供關員參考時,她表示,軟對抗沒有特定定義或範圍,認為應該靠內部培訓,不斷將最新情況灌輸予前線同事,令大家白最新維護國家安全的情況應如何處理。

  另外,球星美斯在港「失場」風波,海關收到360宗舉報。何珮珊表示,已有10至20位投訴人已決定撤銷投訴,而《商品說明條例》下刑事檢控門檻相當高,刑事審訊全靠控方提出證據,現階段不能說明個案詳細資料,當局會繼續與其他投訴人保持聯絡。

  大公報記者劉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