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不應再拖

  劉韋瑋 資深傳媒人

  政府日前正式公布,由4月1日起在14個地點「先行先試」垃圾徵費,為8月全面落實措施作好準備。不過,有消息指,垃圾徵費很有機會進一步押後,甚至有說法認為「先行先試」只是給予政府「下台階」,令計劃「自然死亡」。如果屬實,政府的施政效率將面對重大考驗。

  空穴來風、未必無因,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議員一再追問計劃會否泡湯,局長則不置可否,僅表示要看看「先行先試」的結果再決定,而特首在日前的記者會也指會「務實處理」、「不宜太快下結論」,被部分聲音稱是側面印證計劃有機會「難產」。事實上,垃圾徵費經過多年醞釀,由2012年首次作出公眾諮詢,到議會審議和通過相關政策和法例,前後經歷超過10年時間,政策仍未正式實施,耗費的公帑和資源已不計其數。然而,政府一直未有做好準備工作,不單在18個月的過渡期內「嘆慢板」,未有充分解說措施細節和令有關信息「入屋」,負責官員更多次失言,徒增市民對政策的抗拒。如今計劃押後實施,所謂「先行先試」卻又「唔湯唔水」,根本難以從區區14個試點去全面考察計劃的盲點。

  綜合媒體分析,由於垃圾徵費會為工商界和廣大市民帶來額外的財政負擔,如今當局正聚焦發展經濟民生的社會,可能會傾向暫緩甚或無限期延後計劃。然而,垃圾徵費作為體現污者自付的環保政策,社會必然要付上一定的行政和財政代價,也沒有所謂理想的落實「時機」,加上有關政策經過議會詳細討論,符合程序認受性,倘若輕言拋棄一項提出多年的政策,將會有欠市民交代。在愛國者治港下,政府更應展現領導能力和施政效能,而不是再讓民粹主導,將社會長遠利益拋諸腦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