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罪犯無必然權利獲提早釋放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香港特區政府昨日就英國廣播公司(BBC)關於《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極具誤導性報道及一些反華組織和潛逃外國的通緝犯等的歪曲事實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譴責,「特區政府有必要作出澄清,以正視聽。」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同日亦去信《紐約時報》,強烈反對及譴責該報前日(26日)刊出的一篇涉港評論文章,強烈敦促該報確保關於香港的報道公平公正,停止作出危言聳聽的評論。

  曾有囚犯監管期間潛逃海外

  政府發言人強調,無論是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前或後,囚犯從來都沒有必然權利獲得提早釋放。懲教署署長的職責是嚴格執行法庭就每一個囚犯所判處的監禁刑罰,任何准予囚犯提早釋放的酌情權,必須根據法律的規定行使。發言人表示,過去曾發生因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定罪的囚犯在提早獲釋的監管期間潛逃或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公眾,有必要就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囚犯是否能夠提早獲釋,施加較為嚴格的限制。有關安排並沒有改變法庭對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作出的判刑,因此不存在所謂「變相加刑」的問題。

  發言人表示,刑期的執行,一向屬於行政機關的職權範圍。懲教署署長考慮個案的實際情況及所有相關因素包括在囚人士的申述,嚴格依照法律賦予的權力執行職務和行使其酌情權,確保所有個案獲公平處理。

  發言人指出,英國廣播公司引述反華組織對特區的指控的同時,完全漠視英國有關恐怖主義罪犯的法律(《2020年恐怖主義罪犯(限制提前釋放)法》)就收緊恐怖主義案件被定罪被告人獲得「假釋」的門檻作出規定,完全是雙重標準。特區政府予以強烈譴責。

  鄧炳強致函《紐時》促停止抹黑

  另外,《紐約時報》前日刊出一篇題為《香港人只能低聲談論自由》(Hong Kongers Now Only Whisper About Freedom)的文章,相關文章提及港人憂慮基本法23條立法下保留《蘋果日報》或會犯法,有人考慮是否碎掉或將《蘋果日報》寄到海外。保安局長鄧炳強強調,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精準地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明確列出罪行的要素,守法的人,包括一般來港旅客,並不會誤墮法網。

  他又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關於管有煽動刊物的罪行,已明確規定只有在無合理辯解下,管有煽動刊物,才構成犯罪;刊物是否具有煽動意圖,必須在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後才能確定,如果涉案人不知道刊物具有煽動意圖,就不可能被定罪,又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確規定,基本法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以及相關國際人權公約的規定,都要依法受到保障。

  鄧炳強對於《紐約時報》發表的上述評論文章表示強調不滿並予以譴責,重申必須以正視聽,並呼籲《紐約時報》確保關於香港的報道公平公正,停止作出危言聳聽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