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審議草案高質量 造謠抹黑現原形

  為了早日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連日審議草案條文,官員、議員廢寢忘食,爭分奪秒,展現出高度的責任擔當。在行政立法問答互動之間,各項條文的內容被一一釐清,社會上的各種疑慮被一一化解,針對有關立法的各種抹黑被一一擊破,起到了解疑釋惑、進一步凝聚共識的作用。

  全份草案共有181項條文,法案委員會從上周五開始逐條審議,周末及周日繼續奮戰,至今已是連續工作第6天。在此期間,議員提出多達數十條情景題,都很有針對性,反映了社會上的各種疑慮。官員作出清晰解答,讓公眾充分理解在什麼情況下違法,什麼情況下可獲豁免。總體而言,草案建基於普通法的法理和邏輯,借鑒普通法地區的經驗,尊重和保障人權,並提供免責辯護條款,一些人擔心的「誤墮法網」根本是不必要的。

  在前日的審議中,「潛逃者」的定義成為一個熱點。多名議員認為,現時草案中的「潛逃者」定義有多項硬性規定,且要等待6個月才確認,並不合理。事實上,包括許智峯等有案在身的反中亂港分子在內,潛逃離港後,已在外國公開現身,且惡意「唱衰香港」、繼續參與反中亂港活動,事實已證明其為「潛逃者」,根本沒有必要再等6個月才「確認」。正如有議員形容,特區政府「過於仁慈」,現時的「定義」無異於「自縛手腳」,放任危害國安的人無異於損害港人的利益,建議縮短認證限期或直接刪除有關文字。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作出積極回應,表示將檢視有關條文,並進一步收緊針對「潛逃者」措施,及時取消其特區護照及專業資格,讓他們付出代價。

  這些高質量的問答、審議,極具代表性,充分印證有關法案委員會的審議過程絕對不是「走過場」,立法會絕對不是有些人認為的「橡皮圖章」;也充分印證行政立法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特區政府從諫如流,從而令有關立法更加完善,經得起時間的檢驗。

  審議過程也有如一柄「照妖鏡」,讓那些別有用心的抹黑、攻擊現出原形。英國《泰晤士報》昨日發表題為「Hongkongers to be jailed for keeping old newspapers」的極具誤導性報道,聲稱「市民管有一份《蘋果日報》舊報紙就可能被判刑」,企圖製造恐慌情緒。但事實是,早前立法會審議時已有議員提出相關問題,當時特區政府官員已明確指出,若市民管有有關報紙,是否違法要看具體情況,比如只是存放,並沒有煽動意圖等其他活動,可作為合理辯解,不涉違法。《泰晤士報》抹黑23條立法適得其反,賠上的是自己的聲譽,令人所不齒。

  美西方媒體針對香港已非第一次,過去一段時間以來,各種假借「報道」之名行抹黑之實的文章不斷出現。例如,彭博通訊社日前就連發三條「即時新聞」,聲稱Facebook等社交平台會被禁,這根本是無中生有。在特區官員作出否認後,彭博不得不發出澄清報道,自掌嘴巴,賠上了公信力。

  這些媒體針對23條立法一再發表毫無根據的報道,並不是所謂的「失誤」,而是企圖阻撓23條立法的順利推進,類似的抹黑不會停止。另一方面,美西方反華勢力蠢蠢欲動,未來還可能有連串破壞行動。特區政府對此要早作準備,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第一時間作出反擊,讓國際社會及時了解事實真相,也為補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短板掃清障礙。期待立法會再接再厲,高質高效通過「三讀」程序,築牢國安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