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樓說按/取消壓測 按揭仍需入息證明\中原按揭經紀董事總經理 王美鳳
特區政府在最新財政預算案回應市場聲音為樓市撤辣,為不同需求的潛在買家降低入市門檻,有利於樓市鬆綁復常。是次按揭放寬項目包括暫停供款壓力測試(以現時按息假設加2厘後,供款佔入息比率不高於60%),壓力測試在於幫助供樓人士應對息率上升時增加防守力,基於現時加息周期已見頂,未來走勢將逐步回落,現時暫停實施壓力測試無疑是合適的。
然而,市場上有些人查詢,取消壓力測試是否等於入息要求不設特定限制?甚至有人問是否不用提交入息證明?筆者在此釐清一下計法。
首套房供款不超入息一半
為確保按揭借款人有足夠還款能力,按揭銀行一向需評估借款人的入息水平,當中需提交相關入息證明,這個基本準則是沒有變的。過往按揭申請人須同時通過兩項供款能力的評估,一項是壓力測試,另外一項是供款佔入息比率之要求。
現時已停止實施供款壓力測試,原則上,按揭借款人只需要符合既有的供款佔入息比率要求,以首套房及自用物業按揭為例子,計法是以現時按揭息計之每月總供款金額不超過入息一半即50%。
例如首置買家購置一個600萬元物業,申請七成按揭、30年還款期,以現時按息4.125厘計(H按以封頂息率計),每月供樓金額為20355元,假設沒有其他債務供款,最低入息要求便是40710元;與放寬前需同時符合壓力測試對比,最低入息要求減少約4.3%(1822元)。
要留意的是,若果按揭申請人已經有按揭在身,又或已是按揭擔保人身份,再申請之按揭便屬於二套房按揭,對於二套房按揭又或按揭物業屬於非自用性質例如是收租物業,這類之供款佔入息比率上限需降低至40%,而並非上述之50%。
上述例子之買家若然是購置自用物業但已有按揭在身,便已屬於申請二套房按揭,上述之入息要求需要提高,每月債務供款部分亦需加入擔保按揭之供樓金額計算;在這情況下,這類按揭申請人很多時會考慮先除去擔保人身份,以減低按揭上會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