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水集/不是太快 而是太久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今日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以全面落實《基本法》第23條、全國人大相關決定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確保可早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展現了本屆特區政府的歷史擔當。

  有意見認為立法速度「太快了」。其實,相對一些西方國家的相關立法,香港的23條立法不是太快了,而是討論得太久了。

  為基本法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的信任。事實上,自香港回歸那一天起,香港就開始討論有關立法,其間曾一度接近完成立法。但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有關立法一拖再拖,延宕至今。今年是香港回歸第27年,即23條立法的過程長達27年,所謂「太快了」不知從何說起。

  相比之下,2001年美國發生「911」恐襲事件後,美國為打擊恐怖主義,於當年10月2日提出《美國愛國者法》初稿,其後交給國會,72小時內就順利通過眾議院、參議院、總統三道審批,10月26日頒布實施,前後只有45天,其間沒有舉行過一場聽證會,有誰指責他們「太快了」?

  再如英國,原本已有至少14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去年5月,英國議會審議一部新的《國家安全法》,7月通過,用了2個月時間,同樣是「不慢」。

  特區政府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在今年完成23條立法,是因為香港面對的國安風險非常嚴峻,早一日完成立法,多一日維護國安。但「盡快」絕不意味着「草率」。在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期間,共舉行了30場座談會。在收到的1萬3千多份意見中,逾98%支持立法,足見諮詢充分、深入、高質量且效果好。接着,特區政府整理有關意見,與諮詢建議相融合,起草法例草案。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今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各界期待議員們履職盡責,認真審議,最終為香港打造一部對標國際標準、高質量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