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退款/外賣員取走食物 謊稱留在門外

  消委會頻接獲涉及點餐平台的投訴,有投訴人指點餐平台謊稱送遞員已將外賣送至門外,實際上是自行處理訂單,消委會介入才獲安排退款。

  丁先生透過A點餐平台訂餐,送遞員較預期提早送達,但丁先生在洗手間,未能即時應門。送遞員聲稱已把訂餐放在門外,但大堂保安員說送遞員把訂餐帶走,丁先生查看門外監控錄像,確認送遞員沒留下訂餐。平台仍堅稱送遞員已留下訂餐,直至他說有錄像,才改口說送遞員按公司指引,致電及按門鈴後,因客戶沒回應而自行處理訂餐。丁先生不滿意解釋,向消委會投訴後,獲全數退款。

  甘太在B點餐平台訂購956元的食物,但送遞員只送來價值三分之一即328元的食物,並謊稱餘下食物由另一送遞員送達。但甘太一家等候良久,沒收到餘下食物,遂聯絡客服,客服說不能退款,只退回一張價值628元的優惠券。甘太向消委會投訴,平台說扣除運費及平台費後,退回餘款608元。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外賣平台以優惠券方式作為處理手法,並不理想。顧客等候外賣多時但食物未能送達,又未能退款,未必希望以平台積分或現金券作為解決方案。若外賣不合情理遲到或「甩單」,消費者有權取消外賣,甚至退款。\大公報記者鍾佩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