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期將屆滿 平台須月內申牌照

  【大公報訊】自去年6月1日實施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發牌制度及監管要求後,目前已有2間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透過牌照升級,可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比特幣及以太幣交易服務。

  至於一些在發牌制度生效前已在港營運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網誌中表示,這些服務提供者如擬繼續在香港營運,須在2月29日或之前提交牌照申請。證監會考慮申請者能否符合監管要求、是否在發牌制度生效前已在港有實質運作等因素後,將決定會否於6月1日起把這些原有服務提供者視作獲發牌,直至證監會就其牌照申請作出最終決定。

  不作申請將於5月底勒令停業

  若證監會認為這些原有服務提供者未能符合過渡安排的相關要求,將向這些申請人發出「不當作獲發牌的通知」。所有未在2月29日或之前提交申請,又或者收到「不當作獲發牌的通知」的原有服務提供者,都必須着手結束其業務,並在5月31日或之前,或在證監會通知發出起計3個月以內完全結束業務。證監會現正積極準備執法(包括向不符合資格的服務提供者發出「不當作獲發牌的通知」),並會加強宣傳工作,盡快向公眾更新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資料。

  許正宇提醒市民,許多虛擬資產本身沒有實際價值,價格亦十分波動,在參與相關投資前必須詳細了解當中細節,並考慮箇中風險。如要進行虛擬資產交易,應只透過已獲證監會正式發牌的平台進行。其他無牌或未有申請牌照的平台,其營運可能不符合法定監管要求,部分無牌平台甚至曾涉及詐騙,令投資者遭受損失。

  根據證監會的網頁顯示,目前共有14家公司正在申請香港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