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顧會:4周68工時可享僱傭福利
【大公報訊】記者秦英偉報道:勞顧會就放寬「連續性合約」規定達成共識,將有關門檻定為四星期68小時(「468」方案)。政府發言人表示,相關修訂有助加強保障較短工時僱員的權益,稍後會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匯報結果,並開展法例修訂工作。
預計1.1萬打工仔受惠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在昨日的會議上,僱主委員及僱員委員經深入討論,就檢討《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達成共識,將有關規定放寬為以四星期工時合計為一個計算單位,而四星期工時門檻則定為68小時。上述檢討是《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提出的其中一項勞工支援措施。
根據現行規定,無論全職或兼職僱員,如受僱於同一僱主工作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工作滿18小時(俗稱「418」規定),便被視為以「連續性合約」受僱;如符合《僱傭條例》訂明的相關條件,可享有一系列僱傭福利,例如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等。
勞顧會勞方代表、勞聯譚金蓮表示,根據勞工處在會上提供的數字,現時全港有20萬至25萬名短期或短工時的僱員,「468」方案加大對兼職員工的保障,預計可令約1.1萬人受惠。她形容方案溫和,相信不會對僱主造成壓力,而兼職員工享有一定權益,可吸引更多人投入勞動市場。
另一名勞方代表、工聯會林偉江指出,不時收到工友求助,指僱主為了避過「418」規定,安排工時集中在首三周,第四周工時則不足18小時,無法受到保障。他說,新方案下僱主額外開支只佔整體薪酬開支0.01%至0.02%,相信影響不大,期望立法會盡快通過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