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23條立法是檢驗愛國者的「試金石」
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昨日正式啟動,標誌着延宕二十多年的立法工作終於進入了最後的落實階段,令人振奮。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是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更是香港得以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關係到每一位港人的福祉。早日完成23條立法,補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短板」,以有效應對各類國安風險,既是對特區政府管治團隊管治能力和水平的考驗,也是香港社會團結謀發展精神面貌的一次集中展現。
23條立法是香港必須完成的憲制責任,也是應對現實風險挑戰的迫切所需。不論是基本法的要求,還是全國人大「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的規定,都清晰地指出了香港必須早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而在經歷了2019年的黑色暴亂,香港社會充分認識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明白在當前深刻變化的國際政治形勢下,國家安全風險現實的,是嚴重的,是可以突如其來的。因此,23條立法必須立,而且必須盡快立。早一日立法,香港就少一日風險。
從此次立法諮詢文件可見,特區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具有清晰、完整、有效、管用的特點。23條規定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七類危害國安的行為,因應香港的實際情況,諮詢文件就每一項罪行都作出了具體清晰的立法建議,有效涵蓋了主要危害國安的罪行。而鑒於國家安全風險和威脅的性質複雜,且會隨時間演化,為應對將來可能出現的傳統和非傳統國安風險,立法建議也有前瞻性特點。例如就「國家秘密」、「間諜行為」等作出明確定義,並建議新增「叛亂罪」、「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罪」、「境外干預罪」等。這些立法建議將有效築牢香港的國家安全屏障。
此次立法諮詢內容還具有保障港人自由權利、維護香港營商環境的鮮明特點。文件開宗明義就強調,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並在具體的立法建議中作出規定。事實說明,23條立法打擊的只是極少數破壞國家安全的違法分子,保護的是絕大多數的港人以及海內外的投資者。
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是通行的國際做法。事實上,許多國家都根據自身情況而不斷制定或修訂各類國安法律。例如美國最少有21部,英國最少14部,加拿大最少9部,澳洲最少4部。此次特區政府的立法建議,參考了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做法,美西方國家沒有資格對23條立法說三道四,任何干擾、阻撓、破壞立法的行徑,必將受到有力的反制。
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開了一個好頭。由昨日展開諮詢到完成立法,還有一段路要走。不應低估這期間可能會遇到的挑戰,但更要堅定信心。特區政府整個管治班子都要全力以赴,積極做好宣傳解說工作,凝聚社會共識。香港社會更要展現「愛國者治港」的新風貌,堅定支持23條立法早日完成。正如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強調:「全體香港居民應當與特區政府站在一起,以坐言起行的實際行動,齊心協力把香港本地維護國家安全的這塊『短板』盡快補上。」23條立法是檢驗愛國者的「試金石」,早日完成23條立法,香港才能輕裝上陣,開啟發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