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新法詳細界定境外勢力
英國去年7月通過的新版《2023國家安全法》,當中的核心措施於同年12月生效,禁止任何人配合外國勢力通過某些特定的不當手段干預該國事務,違者最高判罰監禁14年並處以罰款。該法條更首次將「外國干預」列為刑事罪,外國干預投票、妨礙言論自由等英國公民權利,均屬違法,可能受到指控和起訴。
英國《2023國家安全法案》中新設立的「境外影響力登記計劃」(FIRS),尤為引人關注。美國、澳洲等地亦有類似法規,即是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日後必須登記,未按要求登記將被視為刑事犯罪。
根據英國內政部資料,FIRS分為兩個層次:一層要求,如果組織或個人的資金安排涉及受外國勢力指導,在英國進行宣傳或競選活動,該組織或個人就必須向政府登記;而二層則賦予了大臣級官員「點名」的權力,他們能夠要求特定國家或部分地區,及外國政府控制的實體,進行範圍更廣泛的活動登記,不僅限於政治影響活動。不遵守FIRS登記要求、不回應信息通知、未符合登記要求卻依舊按照相關安排進行活動等行為均屬於違法,將被處以最高2年的監禁與罰款。FIRS將於今年春季生效。
英國內政部發布的指導草案列出了4個需要依FIRS進行登記的條件,這些條件包括:該組織或個人與「外國勢力」做出安排,無論是正式或非正式;該安排涉及外國勢力的「指示」;在英國進行「政治影響活動」,無論是自己或是與他人一起;安排或活動不適用任何豁免。只要滿足這些條件,有關組織或個人就需要進行登記。
以具體的例子來說,假設一個國際野生動物保護慈善機構,收到了美國國際開發署的有限贈款。贈款涵蓋的活動包括提高公眾意識、向包括英國的各國政府施加壓力、要求採取行動,以及與政府直接接觸以影響有關政策。按照上述條件評判,由於該機構使用的資金用於「提高認識」和「影響政策」,其可能被視為收到美國國際開發署的「指導」,需要依照FIRS進行登記。
(Politico、英國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