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濫用公屋或獎三千元

  330戶已交還或收回單位 百個案未能聯絡

  為解決一直以來的濫用公屋問題,房委會於去年10月開始實施一系列新措施以確保善用公屋資源。房屋局常任秘書長兼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昨日表示,截至上月底,2023/24年度已成功收回約2,200個涉及濫用公屋和違反房屋政策的單位,相等於上年度的全年總數。她續說,自從去年第三季起加設獎勵制度以鼓勵物業管理公司及護衛公司舉報濫用公屋個案後,已發現28宗個案,形容舉報機制「幾成功」,現正研究為市民設立舉報賞金制度。她強調,無意鼓勵「篤灰」文化,因此獎勵金不會多,會參考「好市民獎」的3,000元獎勵金水平,且不設賞金名額上限,「相比起興建一個公屋單位的逾90萬元成本,這些錢不會省。」

  羅淑佩昨日表示,去年10月要求首批約8.8萬個公屋租戶申報居住情況等,截至本月中已收回99.6%的申報表,已有約330戶主動交還或已被收回單位、24戶將被收回單位,另有46戶在房屋署隨機查冊後發現在本地擁有物業,亦會被收回單位甚至面臨檢控。羅淑佩表示,餘下未交表的345戶中,將「重點處理」當中約100個至今仍未能聯絡的個案,例如密集家訪,「至於其餘逾200宗個案多屬單人或兩老租戶,部分正在院舍、醫院或被羈留;個別住戶因不在港等原因而未能簽名,會酌情處理。」

  她坦言,整個2023/2024年度收回的濫用公屋和違反房屋政策的單位數目,必會超越對上一個年度,惟未必能達早前估計的3,000個單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違規個案亦會透過各種方法『匿得更深』,我們會着力打擊。」

  羅淑佩透露,下一輪申報表將於今年4月展開,將涉及25萬個在公屋住滿十年而已被納入「富戶政策」下須申報的租戶。

  物管護衛發現28宗濫用個案

  房委會於去年第三季推出鼓勵制度,物管公司若成功發現濫用公屋租戶,會在表現評核報告給予該公司額外分數。羅淑佩表示,至今共有9間物管公司合共發現22宗濫用個案,另有52宗個案成功執行扣分制;至於鼓勵制度同樣適用、由房屋署直接管理的屋邨護衛公司,合共發現6宗濫用個案及1宗成功執行扣分制,取得一定成效。

  羅淑佩表示,正研究為市民設立舉報賞金制度,舉報市民會獲發獎金及感謝狀,初步構思要求實名舉報,「要確保是舉報者自己發現而非聽說得來,會安排與舉報人會面」,但實施日期未定。

  房委會並已開始針對「富戶政策」展開境外物業調查。羅淑佩表示,最近曾去函內地相關機構查詢一租戶在申請公屋時瞞報在內地擁有物業,並獲覆戶主在深圳市及東莞市擁有住宅及商舖單位,由於家庭資產淨值超逾申請公屋的限額,該單位已於去年11月收回。但她指出,調查海外物業有一定難度,「我們曾去信海外機構查詢,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