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提出八項建議 加強灣區共同發展
1 繼續優化《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包括推動內地在可行範圍內全面給予香港服務提供者「國民待遇」,以及擴大兩地人才資格互認。
2 推動股市互聯互通,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合作試行新股通。
3 在大灣區9個內地城市都設立香港特區的經濟貿易辦事處,以加強香港與該等城市(包括前海、橫琴和南沙等重要平台)的對接。
4 為落實「灣區標準」完善法律配套。
5 開通更多24小時通關口岸,並落實「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
6 推動內地制訂一套符合香港長者服務需要的院舍認證制度,並擴大醫療券使用範圍,以方便長者跨境安老。
7 推動「智方便」與「粵省事」對接。
8 擴大回鄉證在內地的電子應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