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Q:市民需在哪裏使用指定垃圾袋或標籤?

  A:處所內公用垃圾收集點、食環署垃圾收集站、食環署垃圾桶站、食環署或其承辦商垃圾車、私營廢物收集商壓縮型垃圾車。

  Q:什麼情況下的垃圾會被視為違規?

  A:簡單而言,違規垃圾是指在「按袋」 \ 「按標籤」收費模式下,既沒有用指定袋包妥,亦沒有貼上指定標籤的都市固體廢物。

  Q:如何確認購買的垃圾袋或標籤為正貨?

  A:指定袋 \ 標籤只會在獲授權的零售點出售,市民應到獲授權的零售點或網上平台購買指定袋 \ 標籤。而每個指定袋及指定標籤均附有防偽特徵。

  Q:分拆的大型垃圾(如拆解的傢具)需要多少指定標籤?

  A:市民應考慮相關大型垃圾的性質,例如所涉垃圾的結構、功能、設計、整體大小及數量,以決定該大型垃圾應視作一件或多件物品。當局在考慮個別個案是否涉及違例情況時,會顧及上述的因素,並按常理作出決定。

  Q:「少量小體積」垃圾的定義是什麼?

  A:市民只有棄置垃圾於升降機大堂的小型廢屑箱、屋苑平台的小型廢屑箱、公園的小型廢屑箱、狗糞收集箱和花園的小型廢屑箱等收集少量小體積垃圾的容器時,才無須使用指定袋或指定標籤。

  Q:在公共垃圾收集點棄置未包裝的回收物是否違法?

  A:如處所收集回收物的容器 \ 位置處於公用垃圾收集點的範圍內(例如同樣位於樓層垃圾房或後樓梯),市民須把回收物擺放在用於收集回收物的容器或範圍(例如分類回收桶 \ 箱 \ 袋)內。

  否則,若市民在公用垃圾收集點棄置未有以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的任何垃圾(包括回收物),即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