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後/公然干預法庭審訊 蘇納克虛偽的雙標\卓 銘
黎智英案繼續審訊,外國勢力的干預不斷升級。昨日英國首相蘇納克給彭定康等反華政客的回信被公開,信中聲稱要把黎智英案視為英國政府「優先事項」處理。英國去年才剛完成新國家安全法,嚴禁「外國干預」,如今竟反過頭來攻擊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抹黑法院審判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虛偽的雙重標準表露無遺。
黎智英案開審雖然只有短短一周,但隨着事實越揭越多,外國勢力對本案的干預也越趨激烈,由一開始個別反華議員叫囂制裁法官、制裁特區官員,到之後眾多境外亂港組織加入並作出配合,發動網上聯署逼迫特區政府釋放黎智英,甚至申訴至聯合國試圖阻礙控方證人作證。外國勢力對於黎智英案的干預,已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
而過去一直拒絕與黎智英兒子會面的英國首相蘇納克,未知是否難抵眾多反華議員的壓力,日前亦回信「末代港督」彭定康及反華組織「香港監察」等人,稱黎智英案是「本屆英國政府的優先事項」(remain a priority for this Government),揚言要捍衛黎智英堅持的新聞和言論自由,繼續為港人的自由和權利發聲,要求中國履行其國際義務云云。
這是蘇納克第一次就黎智英案公開發表立場,不管他是單純為了應付那些每日逮住黎智英案大做文章的反華政客,還是心底裏仍抱着「殖民帝國」的舊夢、以為英國有權管香港法院如何審案,這封回信無疑給了那些反華政客更大的藉口去干預法庭的審訊。
更何況,蘇納克根本沒有任何資格批評特區政府依法拘捕黎智英。世人記得,英國新的國家安全法,正是去年在其任內通過,新法案非但把「外國干預」列為重罪,更採用「大包圍」式定罪,就算不涉政治活動,也可能觸犯法例。而且警方只要有所謂的「合理理由」,甚至可以毋須事先獲得法庭授權而行使搜查權力,禁止疑犯離開住所,並且禁止使用電腦、手機。英國安法種種針對外國勢力的嚴苛規定,蘇納克在簽署法案時有沒有理會過他口中的言論和新聞自由?又何來勇氣,講一套做一套地把黎智英這個涉嫌勾結外國勢力的疑犯稱為「言論自由的英雄」(a champion of free speech)?
這封信不只暴露出蘇納克的偽善雙重標準,對於6千多萬英國人來說,當看見其首相不顧國內民生經濟、公然將干預他國內政破壞法庭審訊視作「優先事項」,心裏恐怕也是五味雜陳。
從去年開始,英國就陷入近乎無日無之的罷工潮,即使踏入新一年,罷工潮非但沒有停止跡象,反而越演越烈,由火車到地鐵、機場、速遞、醫護、大學,幾乎所有重要的公共服務都面臨癱瘓危機。但蘇納克的解決方法卻是立法限制罷工時間,採用「拖字訣」應對一眾工會的訴求,於是這一拖便拖到了如今。
又例如去年伯明翰和諾定咸兩個大城市的市議會接連宣布破產,由於能源價格暴漲、薪資需求提升,英國通脹不斷加劇,很多英國人無法承受壓力,連房租也繳不起,於是政府的社會福利成本也連帶增加,形成惡性循環。據英國地方政府協會警告,九成的市議會正在使用財政儲備維持運轉,預計未來兩年將有26個市議會面臨破產風險。
對於這些極為嚴重的民生問題,蘇納克從未用過「優先」這個字眼,其不花時間和工會談判,不與內閣成員探討如何改革地方政府的財政結構,反而把遠在千里之外的香港內部事務當作「優先事項」。蘇納克現在連英國自己的事情都搞不好,還扮什麼「教師爺」去管香港法院如何審案?今年下半年就是英國大選,奉勸蘇納克還是先搞好手頭上的一大堆爛賬,否則所謂「今屆政府的優先事項」,就可能真的只限「今屆」了。
自2020年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英國就把「支持港人」四字掛在嘴邊,尤其是操弄BNO問題。如今回想起來,英國內政部去年還推出了「特急簽證」,要支付500或800英鎊才能得到優先處理簽證服務。對於一般的BNO持有人,英國政府明碼實價地開出可獲優先處理的價錢;至於黎智英,則無條件當作「優先事項」。所謂的「支持港人」,原來還有「貴賤之分」,也一再說明英國政府打「香港牌」的虛偽。
蘇納克在聲明最後聲稱「要求中國履行其國際義務」,先不說英國根本沒有資格提出這項要求,僅以英國本身而言,他們又有沒有履行自身的國際義務?尊重法治是國際標準,英國有沒有尊重香港的法治?香港特區法庭必將公平公正地地作出裁決,向公眾以及國際社會還原當年修例風波背後的真相。然而,現在不論是外國反華政客還是以蘇納克為首的英國政府,所做和所說的卻是完全相反,其一而再、再而三干預審訊、恐嚇法官、阻止證人作供,都是在妨礙法院履行這項義務。這種一邊說要維護法治,一邊破壞法治的舉動,只會讓蘇納克向全世界暴露自己的不堪,外國勢力試圖影響黎智英案審訊的目的,亦注定無法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