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後/豈容外國勢力破壞香港司法公正\梅若林

  黎智英案正式開審只是短短兩日,控方已於庭上披露了大量證據,涉及美英等反華勢力的十多名重要人物。而歐美的反華政客連日來也不斷動用各種「庭外戰術」,向法庭施壓,企圖影響案件的判決。這些政客一邊說着要維護香港法治,實際所為卻是干預和破壞香港司法,足以讓全世界看清他們的「雙重標準」以及虛偽一面。

  從黎智英案開審前夕,這些政客已經不斷恐嚇制裁香港法官,試圖向司法機構施壓來達到他們的政治目的。從去年底開始,先是多名美國跨黨派議員提出所謂的「香港制裁法案」,要求美國政府對49名香港特區官員、法官、檢控官乃至私人執業律師施加制裁,理由是執行香港國安法檢控黎智英等人;英國外相卡梅倫也在案件開審前跟黎智英之子黎崇恩會面,並在案件開審時發表聲明,指「英國國民黎智英遭受出於政治動機的起訴」,要求特區政府停止起訴並釋放黎智英,同時宣稱香港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云云;再到早前美英等國以「媒體自由聯盟」成員名義發表聲明,抹黑和攻擊香港新聞自由狀況。

  公然向法庭施壓干擾審訊

  而到了黎智英案開審後,反華勢力更是變本加厲,反華政客與多個亂港組織空群而出,極度反華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發聲明攻擊香港國安法,又要求各國政府公開譴責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官員,甚至提高在香港營商的風險警示,這已不只是過去從政治和司法上進行施壓,更加企圖全面攻擊。至於「香港監察」、「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香港民主委員會」、「攬炒團隊」等亂港組織也紛紛作出配合,跟反華政客合作推動各種宣傳活動,大灑金錢又是廣告又是告示牌,以至在社交平台上發起「freejimmylai」一類的網上請願,煽動對案件內容不甚了解的外國網民加入。

  但隨着連日來真相不斷在法庭上被揭露,十多名外國政客被控方「點名」,揭露出一個巨大且複雜的政治關係網,這班被「點名」的外國政客幾近瘋狂,一日幾個聲明,對法庭窮追猛打,意圖恐嚇法庭。

  比如「香港監察」羅傑斯便宣稱,作為香港一家主要報紙的老闆,跟其他外國政治人物接觸、從事新聞工作,是完全正常、合法;「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執董裴倫德亦稱相關證據全屬捏造,是明顯的謊言,並謂熟悉香港民主運動的人都知道,黎智英只是一名民主運動人士;美國前駐港總領事郭明瀚則稱,黎是「新聞工作者典範」云云。

  這些反中亂港政客如何破壞香港法治,已是有目共睹。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亂港勢力不僅在進行攻擊抹黑,更是意圖打「認知戰」。例如,其聲明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將控方所說的煽動暴亂、推動制裁香港等行為,形容成一般的「新聞工作」。其背後的邏輯很簡單:因為某人是傳媒老闆,所以他的所有舉動都可以被視作是新聞工作,由此而得出起訴某人就等於損害新聞自由的結論。

  歪理連篇圖打「認知戰」

  這套邏輯之荒謬相信不用多作解釋,傳媒老闆的身份從來不是「犯罪通行證」。這跟早前「媒體自由聯盟」詆毀香港新聞自由用的是同一個套路,但他們從來不會提黎智英之前被判入獄的原因是因為欺詐科學園、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這些罪行跟言論、新聞自由沒有丁點關係,而是涉及治安的最基本刑事罪行;同樣,反華政客也會對在香港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註冊的本地、內地和海外傳媒機構數量,比2018年,即修例風波前增加了39%的情況隻字不提;也沒有人會提到現在香港每日出版的報紙上,都可以找到一堆批評政府的報道。

  法律並不會阻止批評政府或出版報紙,某人被拘捕和起訴的原因,是因為詐騙、違反公共秩序和涉嫌觸犯國安法。反華政客對此佯裝不知,只一味美化黎智英的傳媒老闆身份,以為這就可以成為其萬能的「免罪金符」。這已不只是誤導視聽,更是對法治的踐踏,是赤裸裸的霸權主義。

  就如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所說,西方一些政客「逢中必反」「逢港必鬧」,一邊喊着尊重法治精神和司法獨立,一邊做着干預香港司法公正的卑劣勾當。我們敦促這些反華政客認清現實、擺正位置,立即停止包庇美化反中亂港分子的不端行徑,立即打消干預中國內部事務的不良企圖,否則必將自毀形象、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