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幣活動納入監管 金管局:年內落實
【大公報訊】香港金融管理局就加密資產和穩定幣的討論文件發表諮詢總結,並因應諮詢結果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將與穩定幣相關的若干活動,包括發行、穩定和儲備管理機制,以及錢包營運等納入監管,並受到發牌制度監管(詳見表)。
金管局表示,經考慮收集到的意見和最新的國際建議(如金融穩定理事會),根據風險為本的原則,金管局將進一步制訂一個監管制度,並優先監管宣稱或看來是錨定單一或一籃子法定貨幣的穩定幣,原因是它們將可能會對貨幣和金融穩定帶來較高的風險。金管局將在相關監管框架中加入適當彈性,賦權當局日後宣布某些安排為穩定幣以納入監管。
在主要監管原則方面,當局建議採取全額儲備支持和按面值贖回的安排,即穩定幣的儲備資產價值應在任何時候都應多於或等同未償還幣值,而且必須是優質流動資產。以套戥或演算法得出其價值的穩定幣將不會獲接納。穩定幣持有人應能夠於合理時間內,按面值將穩定幣兌換成法定貨幣。
此外,當局也建議落實全面監管框架,包括對機構的擁有人、治理及管理、財務資源要求、風險要求、反洗錢和反恐融資(AML/CFT)、用戶保障、定期審計和披露要求等作出適當監管要求。
金管局期望可於2023/24年落實相關的監管安排。現正衡量訂立新的法例或修改現有法例兩者之間的利弊。金管局會就監管安排和下一步的工作,適時作出公布。
金管局是於2022年1月發出討論文件並諮詢公眾意見。在諮詢期內,金管局合共收到58份回應,分別來自業界、公營機構、商業和專業團體,以及個人等。總括而言,回應者支持以風險為本和靈活的方式監管穩定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