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立法機構應主動完善本地法例
【大公報訊】本港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夏寶龍主任的致辭充分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的高度重視和關懷,亦是對特區政府的高度信任和充分尊重。特區政府應當積極宣傳和做好教育工作,增強社會大眾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
會議為特區前路清除誤區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執業律師周浩鼎指出,夏寶龍主任的致辭,為香港準確貫徹落實執行香港國安法,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普通法運作不應妨礙維護國家安全。理解國安法不應單純從普通法角度理解,應結合到國安法乃全國性法律的憲制性屬性去理解。他形容今次會議意義重大,特別為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維護國家主權及國家發展利益道路上,清除誤區,釐清思路,達到正本清源效果。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執業大律師容海恩表示,夏主任的致辭表明了香港國安法給予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力,規範了特區政府在執行香港國安法時遇到的實際問題和方式,指明了香港國安法所走的道路和執行的方向,重申社會各界的責任和義務所在。社會各界應尊重香港國安法和是次人大決定,共同維護國家安全。此外,特區政府日後仍應當積極宣傳和做好教育工作,增強社會大眾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
港區廣東省政協委員、大律師吳英鵬表示,香港的法律體系是中國法律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應從國家憲制層面正確認識國安法的權威地位,特別是國安法對香港本地法律的凌駕性。國安法對本地法例的凌駕性不僅要體現在司法過程中,當本地法例與國安法不一致時法院應優先適用國安法條文,還應體現在立法層面,當本地法例與國安法不一致或無法配套適用時,立法機構應主動修改、完善本地法例,使之與國安法相協調,形成和諧統一的法律制度。
全國青聯委員、執業律師譚雪欣認為,夏主任的致辭使我們更明白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了解中央是全心全意為香港好。正如夏主任所言,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為解決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清晰規範了特區層面解決問題的方式和路徑,香港特區國安委有權就具體國家安全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並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