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讚好/健全維護國安機制 鞏固特區憲制秩序

  多位特區官員表示,這次釋法並非針對個別案件,亦沒有觸及香港法院的司法程序,絕對無損香港法院受基本法保障的獨立審判權和終審權,對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和穩固特區的法治,有重大意義。

  堅定維護香港國安法權威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香港國安法乃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而制定的全國性法律。本次釋法令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的含義和立法原意更清晰,使特區各機關更準確理解和履行香港國安法,並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進一步鞏固憲法和基本法所確定的特區憲制秩序。他指出,要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行穩致遠,我們務須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身為政務司司長,定當繼續堅定維護香港國安法的權威,為推進香港沿着由治及興的新征程穩步前行,保持長期繁榮穩定,奠下更堅實的基礎。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的常設機關,按憲法和香港國安法對有關法律的解釋,具權威性及約束力。是次解釋既體現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亦無損香港法院的獨立審判權和終審權,實乃國家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最高原則的典範。他說,是次釋法有效利用香港國安法的適用條文解決特區的重大爭議,也進一步明確和突出國安委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權責,對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和穩固特區的法治,有重大意義。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這次釋法並非針對個別案件,亦沒有觸及香港法院的司法程序,絕對無損香港法院受基本法保障的獨立審判權和終審權。此外,這次釋法源自有關在香港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按專案申請方式參與涉及國安案件所引起的爭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並沒有直接解決這爭議,而是通過解釋香港國安法的第十四條及四十七條,提供清晰途徑讓香港特區自行解決有關爭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說,這次釋法不但無損香港的司法體系和獨特地位,反而有助香港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更有效處理國家安全事務,更好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人大釋法的意義重大,釐清相關條文的立法原意,有一錘定音、摒除紛擾的效果。她指出,公務員是香港特區治理體系中的重要一環,必須正確理解特區的憲制秩序,充分認識國家總體安全觀和香港國安法,以支持特區政府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希望全體公務員關心今次人大釋法的內容,增強維護國家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