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3男涉煽暴及網售黑暴裝備

◆警方檢獲盔甲、頭盔、防毒面罩、警察盾牌及過濾芯等。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警方檢獲盔甲、頭盔、防毒面罩、警察盾牌及過濾芯等。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於前日拘捕3名男子,包括一名14歲的中學生,3人涉嫌在社交平台及網店煽暴和售賣黑暴裝備。警方在行動中檢獲13支氣槍及一批頭盔、戰術背心、盾牌及防毒面罩等,正追查涉案物品的來源和買家,以及是否有人操控青少年犯法。

  被捕3男子分別為22歲姓梁電腦技術員、22歲姓任侍應和14歲姓陳學生,分別涉嫌「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藏有工具可作不法用途」。其中,14歲男童獲准保釋候查,兩名22歲青年仍被扣留調查。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譚威信昨日表示,警方留意到有人在社交平台發布煽仇煽暴言論,其中一名22歲男子涉嫌在網上發布煽動殺害政府官員及警務人員言論,警方在天水圍將他拘捕,並檢獲頭盔、戰術背心、13支氣槍等。

  被捕14歲中學生售伸縮棍等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則拘捕一名14歲中學生。該學生在二手貨網購平台出售伸縮棍、丫叉、軍用匕首和防毒面罩以及過濾器等。警方在其家中搜出盾牌、摺刀、盔甲、頭盔、防毒面罩及過濾器等。

  港島總區重案組在北角拘捕另一名22歲男子,涉嫌在網上社交平台煽動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並售賣防毒面具及濾罐。警在其住所檢獲7個頭盔,28個防毒面具及68個防毒濾罐。

  警方表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 」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終生監禁;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最高可被判監2年;違反《武器條例》及《進出口條例》最高可被判監3至7年。

  被捕的3人,除涉嫌干犯以上罪行,亦可能違反高等法院2019年頒布的臨時禁制令,即禁止「互聯網平台或媒介上發布任何信息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 違反禁制令有可能干犯《藐視法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