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儀殉職 前警員涉發布仇恨言論被捕

  圖:水警總督察林婉儀早前在沙洲對開海面追截走私快艇時墮海殉職。
  圖:水警總督察林婉儀早前在沙洲對開海面追截走私快艇時墮海殉職。

  水警總督察(追授)林婉儀於9月25日在沙洲對開海面執勤期間,追截走私快艇時被撞翻墮海殉職,事發後有人在網上發布仇恨言論,意圖引起對香港政府的憎恨及香港市民之間的不滿。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展開調查,前日(11日)在沙田拘捕一名前警務人員,他被起訴煽動意圖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大公報記者 黃浩輝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戴子斌表示,今年9月25日,一艘水警快艇於沙洲一帶執行職務時被撞翻,一名警務人員殉職。其後有人在九月下旬,於網上社交媒體發布有煽動性意圖的言論,意圖引起市民對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及市民之間的不滿,警方指一直有留意相關的言論。

  警方網罪科人員經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名26歲男子,前日於沙田區拘捕該男子,行動中警方檢走三部懷疑與案件有關的電話,並落案起訴他「煽動意圖」的罪行,該男子被捕時任職警務人員,目前已離職及報稱無業。

  案件昨日(12日)下午在西九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4日再提堂,以待警方再作調查,包括為被告錄取口供及進行數碼檢驗,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戴子斌強調,言論自由並非絕對,對於任何有違道德、倫理、價值觀、散播暴力及煽動仇恨的行為,警方定必嚴肅跟進,絕不會姑息任何違法行為,重申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或發表煽動文字等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判監禁三年。

  可罰款及判監兩年

  戴子斌續稱,今次事件相信是個別人士行為失當、干犯罪行的問題,而警方會不偏不倚地處理、從多角度調查。

  特首林鄭月娥早前稱,對公務員的要求非常高,包括工作表現、作為公職人員的專業知識和行為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