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門日語/「作者已死」\簡嘉明

  從事創作,作品被誤解是等閒的事。例如流行歌詞,面世後聽眾接受與否、明白與否、欣賞與否,詞人都無法預料和控制,自問盡心盡力,沒偷工減料,享受過那嘔心瀝血的製作過程,再換回應得的報酬,就已對得起自己的工作與身份。至於歌曲流不流行,聽眾如何評價,這真是「歌有歌命」,半點不由人。

  沒有人可以百分百被了解。人有各自的背景、思想、感情與成長經歷,即使文化水平多接近,對事情的理解也可以有出入。故此,填詞人在入行之際就要有心理準備被誤解,因為歌曲一旦面世,別人怎樣詮釋已是別人的事,也就是所謂的「作者已死」。沒有歌曲會在出版時如教科書般附作品註釋或導覽,畢竟音樂要予人賞析、思考和感受的空間,不需要正確答案,這亦是藝術欣賞的趣味與可貴。事實上,聽眾願意沉醉在偶像的歌聲之餘瀏覽一下歌詞與幕後人員名單,填詞人就應感到欣慰;如遇到像知音般的歌手,懂咀嚼歌詞的內容涵義,再淋漓盡致地演繹,更是詞人的幾生修到。

  不要將自己看得太重要,因為在集體創作的過程中,每人也只是一顆小螺絲。筆者溫馨提示打算入行從事創作的,不論寫什麼都好,最好「先賜自己一死」,否則很難捱下去。這當然不是指肉身的自殘,而是要有心理準備面對別人的批評與誤解,甚至刻意和惡意的曲解。看不開、放不下,很快就會把自己氣死,就算多熱愛創作,也千萬不要犧牲寶貴的生命具體表現「作者已死」四字。

  尊重受眾是必須的,但不代表不可以為自己的作品做記錄。每首歌都有獨特的創作動機、構思意念、主題寓意、表達手法,甚至製作軼事,都是具參考價值的文化研究材料。有些事活着的時候不做,死後也無從追究,所以填詞人的夫子自道絕對珍貴,只是不知還有多少人會重視這種正經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