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要不起/潘玉毅
在網上讀到一篇文章《太好,不敢愛》,大意是說有時候我們不敢去愛,不是因為對方太差,而是因為對方太好。這讓我想起了有位朋友說過的一句話:「太好了,要不起。」
「太好了,要不起」─顯然,這是一個悖論。如果「太好」是不在一起的理由,那麼以後在一起的那位是否是因為「不太好」呢?說穿了,這不過是給自己找的一個台階。就像《少年維特之煩惱》裡的綠蒂,她不能接受維特的愛,但又不想失去,便想從自己身邊的女伴中找一個給維特當女朋友,可是找來找去,發現除了自己沒有一個人配得上「她的維特」。兩者的道理是一樣的。
愛情很奇妙。每個人都想找一個對自己好的,但真的遇到了,不見得會珍惜,就像我們常常走?走?就忘記了出發的原因。有些人是因為聽得多了見得多了,想要的也多了;有些人是擔心自己沒有那麼好,對方會離自己而去。我的朋友是這麼說的:「突然覺得自己這個想法有點賤,明明是想找對自己好的,真的太好了壓力又有點大,怕自己不能給同等的愛。」
其實,好不好是一件相對而言的事情。每個人身上都有優點,關鍵是你欣不欣賞;每個人身上也一定有缺點,問題是你在不在乎。而且對於「好」,每個人有不一樣的標準。有些人以為的好,就是「白富美」、「高帥富」;有些以為的好,就是溫柔體貼、風趣大度;有些人以為的好,只是平平淡淡、和睦幸福。所以,感情說到底,就是合適不合適的問題。
現實中,常聽見人講「再也不會愛了」,事實上他們根本不曾去愛。太多人想?不經歷顛沛流離直接得到安寧,於是當生活的大風大雨來臨時就各自分飛了。譬如,許多女孩子都喜歡《要嫁就嫁灰太狼》這首歌,希望自己的男朋友也跟灰太狼一樣,卻忽略了一個細節:在灰太狼抓不到羊的那些年,紅太狼始終不離不棄。人難免世俗,所以「找個條件好點的」也沒什麼,但關鍵是要彼此有愛。無愛,滿園春色與你無關;有愛,寒風瑟瑟我也覺得溫暖。
《牡丹亭》開篇中有一句話說得甚好:「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這句話我在文章裡反反覆覆引用,因為它深合我心。真正的愛情,只是一種感覺,無關物質,無關世俗。它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有了它,懸崖邊的泥土裡會長出樹來,沙漠中的仙人掌一樣能開花。
而我所憧憬的愛情,如舒婷筆下的木棉與橡樹:「根,緊握在地下;葉,相觸在雲裡」,可以一起走過霧霾,走過風雨,走到人生發光發亮的那一天,直到年邁的時候,還能坐在長椅上,一起看雜花生樹、落日夕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