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勞索賄百萬 三跑分判商被控
涉剋扣21人工資 准保釋今西九法院提堂
本報去年10月揭發機場三跑外勞遭所謂的「管理公司」、「代理人」剝削剋扣工資,五六成人工被人中飽私囊,獲執法部門高度重視。廉政公署在接獲輸入勞工疑被索賄及壓榨工資相關貪污投訴後,接連採取調查及拘捕行動,昨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分判商,控以涉向21名輸入勞工收賄共逾100萬元以協助工人受僱。他獲准保釋,案件今日(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男被告陳善泰(62歲),富善雲石廠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案發時金門建築有限公司是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的主承建商,並透過發展局「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為分判商聘用輸入勞工,工人日薪為1,350元,金門以每月22個工作日計算向工人支付月薪2.97萬元。其中一個分判商富善參與金門在內地的工人招聘程序。金門禁止員工或代理人包括富善,就其事務或業務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
控罪指陳善泰涉於2024年1至10月,與一名外勞「工頭」串謀從21名輸入勞工收取賄款,以協助受僱和繼續受僱於金門。調查發現,陳善泰涉嫌透過涉案「工頭」向外勞表示實際日薪為780至1,150元,並要求外勞把合約日薪與實際日薪的差額退還富善,涉款共逾100萬元。
廉署另案告工頭串謀接受利益
此外,廉署亦分案起訴另一名外勞「工頭」王振中(36歲)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被告案發時受聘於金門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項目,帶領8名輸入勞工。控罪指他涉於去年4至10月,串謀中間人從該8名工人收取多筆賄款,以協助受僱和繼續受僱於金門。廉署調查顯示,王振中向其中一名工人收賄逾3.5萬元,該案同於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發言人指,兩案工人均因害怕失去工作而啞忍被不法壓榨工資。廉署為加強輸入勞工對香港反貪法例的認識,於工人抵港8星期內安排防貪教育講座,並透過不同渠道持續發放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