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人工智能+」應用 增強香港競爭力
冼漢廸 全國人大代表 互聯網專業協會會長
國務院總理李強在今年全國人大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持續推進『人工智能+』行動,將數字技術與製造優勢、市場優勢更好結合起來,支持大模型廣泛應用,大力發展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人工智能手機和電腦、智能機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終端以及智能製造裝備。」國家高度重視人工智能的發展,連續兩年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部署「人工智能+」行動,其意義深遠,對香港以創科發展帶動經濟轉型,具有重要啟示意義。
「人工智能+」在橫向拓展上,體現在人工智能支撐經濟社會轉型,賦能產業智能化升級。例如,人工智能的應用將新藥研發周期縮短約30%-50%,研發成本降低約50%-70%;在工業質檢中,促使缺陷識別率達到99%或更高;人工智能手機、人工智能眼鏡等消費級硬件在技術迭代與場景創新中亦是各展風采。香港在這些方面有着更具特色的實踐。例如,由創新香港研發平台(InnoHK)資助的香港生成式人工智能研發中心研發的「HKGAI V1」大模型融合了本地知識庫,其應用系統可提供香港法例及案件參考、粵語問答等。AIR@InnoHK研發平台則聚焦人工智能在金融、醫療、建設、物流及製造業等領域的創新應用,將為香港人工智能的橫向拓展提供有力支持。
把握「人工智能+」契機推動產業轉型
「人工智能+」在縱向深化上,體現在技術的突破與基礎設施的完善。例如,構建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的「東數西算」工程;模型架構的深度革新,從單模態發展為多模態融合,從「重訓練」向「重推理」轉型,使人工智能模型能夠更好地理解和處理複雜的場景;商湯科技SenseCore工業大模型在垂直領域的深度定製;DeepSeek R1開源模式降低行業技術門檻等。
香港亦大力推進人工智能的縱向深化,支持力度持續加碼,包括建設數碼港的人工智能超算中心,計劃成立香港人工智能研發院,設立100億元的「創科產業引導基金」、30億元的「人工智能資助計劃」,以及香港微電子研發院引領研發第三代半導體,推進建設兩條中試線,為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提供硬件支持等。
「人工智能+」在協同創新上,體現在人工智能技術與產業資源的互補合作。例如,香港科技園公司與前海管理局、商湯科技共同推進前海深港人工智能算力中心,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成立人工智能學院,以及依託前海和河套合作區探索數據跨境流動等,都是兩地合作的典型範例。
可以預見,人工智能作為驅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引擎,將推動生產關係的全局性變革,重新定義人類社會的生產生活方式。香港需以「人工智能+」行動為契機,發揮國際化及科研優勢,在技術落地、區域協同和治理創新中形成差異化競爭力。
平衡技術與倫理加強立法研究
人工智能的可持續發展需以安全為前提。202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提出,圍繞人工智能等新興領域加強立法研究。在人工智能的立法研究和制定過程中,筆者認為,應重視技術與倫理的平衡、法律責任界定、國際合作與交流三個方面的工作。
技術與倫理的平衡,應明確人工智能技術的安全性、可靠性等標準,涵蓋演算法的準確性、數據處理的合規性等,確保技術應用符合規範,降低風險;應注重倫理原則,將人類的基本價值觀和道德原則融入法規,如保障公平正義,防止人工智能因數據偏差產生歧視;保護私隱與個人信息,確保數據收集等環節合法正當。
法律責任界定,應明確責任主體,清晰界定開發者、使用者、平台運營者等在人工智能應用中的責任,當出現演算法錯誤等問題造成損害時,能找到責任人;明確處理責任分配,對於人工智能系統多主體交互場景,要確定不同主體在侵權等事件中的責任比例與分擔方式,避免責任推諉。
國際合作與交流,應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在國際舞台上發揮作用,提升話語權;加強國際交流合作,與各國共享監管等經驗,開展聯合研究項目,共同應對人工智能全球性問題。
為滿足人工智能發展的海量數據需求,特區政府已在推進人工智能有關法律的修訂工作,擬在《版權條例》引入「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以平衡版權人利益與產業發展。其中的焦點問題在於如何構建合理高效的「選擇退出」機制,以保障版權擁有人權利,同時兼顧操作的便捷性。
筆者認為有兩種可行方式:一是可以建立版權聲明標準,版權擁有人只需在網頁或內容數據中嵌入標準化的版權聲明標識,即可表明其是否同意進行數據採集,而人工智能系統在採集數據時,通過自動識別這些標識,便能自動進行過濾。二是建設版權聲明管理平台,版權擁有人可以通過該平台便捷地提交、修改或撤銷其版權聲明,而人工智能系統則接入該平台獲取版權聲明資訊,使其在數據採集時能進行自動比對與過濾。